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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有丫叉彈珠喬裝警派件 兼職文員拒簽收仍被控

政事

包裹有丫叉彈珠喬裝警派件 兼職文員拒簽收仍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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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有丫叉彈珠喬裝警派件 兼職文員拒簽收仍被控

2019年12月11日 13:15 最後更新:13:25

警方喬裝速遞員派件,唯被告拒簽收~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警方接手海關案件發現香港從海外入口一個可疑包裹,內有丫叉和彈珠等武器。兩日前派出警員喬裝速遞特派員,誘使收件人簽收。對方因「警員」沒有出示有效速遞員證件拒絕簽收包裹,但仍被起訴一項企圖非法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天在粉嶺裁判法院提訊,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22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被告獲准以現金一萬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須遵守宵禁令和每天到警署報到。

報稱兼職文員的24歲被告鄧力豪,被指,在本月9日在大埔太和路12號,近太和村麗和樓的麥當勞外,企圖非法管有一套投射器和200枚金屬彈珠。

控方透露,海關在關口截停可疑包裹,發現包裹內暗藏一副口罩彈叉和2包共200枚彈珠, 被告疑被列作收件人。警方接手安排喬裝速遞特派員引蛇出洞,「特派員」相約收件人在大埔太和路麥當奴外交收,收件人要求對方交出職員證證實身份,警員指證件遺留在車上,被告於是拒絕簽收包裹,但最終仍被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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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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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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