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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建宗:對獨立調查委員會立場清晰 不會像錄音機回覆

香港電台

張建宗:對獨立調查委員會立場清晰 不會像錄音機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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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建宗:對獨立調查委員會立場清晰 不會像錄音機回覆

2019年12月11日 12:59 最後更新:13:50

在立法會會議,民建聯議員李慧琼質詢當局,會否成立止暴制亂統籌委員會,由特首擔任主席,並有各相關官員出任成員。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回應說,特首每個工作天主持例行會議與官員討論最新形勢,亦會按事態發展與相關官員召開統籌會議,並在大規模公眾活動當日主持司、局長會議監察情況,另外特首在10月初於政府內部成立跨局高層委員會,當局早前亦公布成立檢討委員會研究深層問題。

公民黨議員陳淑莊說,監警會國際專家小組「跳船」已是「摑政府一巴」,但張建宗仍然在回應中提及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詢問當局何時才面對現實,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張建宗說,政府對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立場清晰,他不會再像錄音機般回覆,而獨立檢討委員會是另一回事,是要看社會事件成因,找出深層次矛盾,從而找出答案令社會向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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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條例首檢控7人 國安警供稱與證人會面後銷毀筆記

2024年04月25日 11:02 最後更新:11:40

律政司首次引《反恐條例》檢控多人,涉嫌計劃在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民陣遊行中放置炸彈及槍殺警員,其中6男1女否認「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等控罪。案件在高等法院審訊,首名控方證人、警方國家安全處警員出庭作供。

證人供稱2023年5月19日收到上級指示,聯同另外兩名警員到收押所會見本案同謀者、控方證人黃振強,對方表示想認罪及交代案情。證人叫黃振強通知其代表律師,證人當時有做筆記,但有關筆記在會面後就銷毀,他只向上級口頭匯報了黃振強的認罪意向。

證人在辯方盤問下確認,與黃振強會面約10次,大部分會面均沒有保留筆記。2023年8月24日,他收到指示可向黃振強索取不損害權益的證人口供,由於並非警誡下供詞,同樣沒有保留筆記。證人解釋,筆記用作個人記錄,習慣處理完畢後就會銷毀,有關做法亦毋須知會上司。

同年9月16日,證人帶同列印的口供予黃振強過目,對方認為有地方「詞不達意」,要求修改,最終在9月23日簽署證人口供文件。證人否認會面中,黃振強有向警方「討價還價」,對方沒有提出如果認罪可以減少控罪,證人又否認自己銷毀筆記的做法不尋常。

受審的7名被告,其中6名男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及許湛榮否認《反恐條例》下「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以及交替的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以及否認串謀謀殺罪。

李家田另否認一項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女被告劉佩凝否認一項《反恐條例》下「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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