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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媒:「暴力護港」邏輯荒謬

政事

官媒:「暴力護港」邏輯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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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媒:「暴力護港」邏輯荒謬

2019年12月11日 14:20 最後更新:14:26

文章形容暴力示威者是香港的「猶大」和「撒旦」。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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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發表評論文章,回應日前警方在華仁書院發現土製炸彈一事,形容暴力示威者行徑令香港社會不寒而栗,是在「文明退化」和向「恐怖主義進化」。

日前高等法院遭縱火。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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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指,示威暴力行爲一路升級,從傷「死物」到打死人,已經開始自製土製炸彈和火燒法院。政府宣布撤回修例已有時日,社會各方正齊心思忖破解深層次問題、將要邁出建設性步伐的時候,示威者還在用拉長的「戰線圖」「時間表」,製造黑色恐怖,形容他們是香港的「猶大」和「撒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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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形容,暴力示威者想要「攬炒」香港所有的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還自詡為「自由鬥士」,「暴力維港」的邏輯十分荒謬。明明香港自由度排名世界前列,卻誣衊這裡沒有自由;明明是他們弄得香港滿目瘡痍、硝煙四起,卻推諉於警方嚴正執法,發起暴力禍港,甘為反華勢力砲灰賣港。文章形容是「為破壞而破壞」的邏輯,恰如「為反對而反對」的香港反對派,提到有律師、老師、反對派議員為暴力撐腰,甚至靠「不一定是示威者所為」的言辭混淆視聽,正是煽動更多的青年學生墮入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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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表示,當燃燒彈在終審法院門前出現、土製炸彈在校園裡發現的這一刻,香港社會應該明白指望暴力示威者節制自己的慾望已是奢談,唯有止暴制亂,才是守護香港市民的根本利益與福祉。近半個月來大致和平的局面難得,特區政府和市民都應動起來,剷除暴力滋生的土壤,否定需要否定的,捍衛需要捍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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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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