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包括男教師等4人被控管有非法用途工具提堂 獲准保釋

香港電台

包括男教師等4人被控管有非法用途工具提堂 獲准保釋
香港電台

香港電台

包括男教師等4人被控管有非法用途工具提堂 獲准保釋

2019年12月11日 13:31 最後更新:15:20

警方日前在上水天平邨搜出鐵釘、電鑽及白電油等工具並拘捕多人,一名教師以及其餘3人分別被起訴2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案件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眾被告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5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化驗和指紋校對工作。控方不反對眾被告保釋。

4名被告為39歲裝修男工人、分別17歲及18歲的學生,以及 31歲男教師。首3人被控於本月9日在上水天平邨停車場天台,持非法意圖而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包括3罐白電油,一個載有24樽米酒的紙箱,37個裝有鐵釘的塑膠軟管,一個載有大量鐵釘和塑膠軟管的背包。而男教師則被控同日在天平邨停車場2樓,持非法意圖而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包括兩把剪刀,兩把剪鉗和一個扳手。

控方透露,當日凌晨警員在天平邨停車場巡邏時,發現有人形跡可疑,要求增援後在停車場天台上發現有超過10人聚集,有人揚言翌日可以刺破車軑。警方表明身分後,分別在停車場5樓和2樓拘捕案中4人,其後分別在不同地方搜出可疑物品。

首被告及次告均向法庭投訴,在被制服後仍遭警方以非法武力對待。其中次被告投訴有警員將剪鉗靠近他的下體附近,作狀「剪」動作,然後再遭胡椒噴霧射眼,其後他在視力模糊的狀況下,被警方推撞和威脅解鎖手機,最終在不請願下交出手機和程序解鎖密碼。

裁判官批准眾被告以5000至10000元保釋,次被告另需5000元人事擔保,候訊期間不得離港,眾被告須遵守宵禁令和每周須到警署報到3次。

往下看更多文章

6人否認串謀設置炸彈並殺警 控方稱有人曾到西貢試槍

2024年04月24日 13:38 最後更新:13:50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有組織涉嫌計劃設置炸彈並槍殺警員,7名被告否認控罪,案件繼續在高等法院審理。

控方大律師周凱靈繼續開案陳詞,展示控方證人黃振強的手機撮取的聊天對話,顯示他與負責製造炸彈、尋找手槍的同謀吳智鴻等人,去年11月曾以「行山」為名到西貢試槍。黃振強又曾在聊天群組,詢問各人是否都有有效護照。

6名男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及許湛榮,同被控一項「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指他們在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12月8日期間,在香港串謀黃振強、吳智鴻、蘇緯軒、彭軍壕、林銘皓、梁政希、張堅順及其他人,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以及交替的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

他們另被控一項串謀謀殺罪,指他們在同日同地串謀上述人士謀殺警務人員。李家田另被控一項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女被告劉佩凝則被控一項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