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權觀察認為,監警會主席亦應請辭
有報道指監警會海外專家小組集體辭職。民權觀察回應時指,國際專家組請辭證明現時監警會的工作方法不符專家組的專業標準,亦無法就過去半年警察暴力及濫權問題進行具公信力及全面的調查。
民權觀察指,國際專家組請辭反映認為監警會的工作不符標準。資料圖片
民權觀察又表示,專家小組成員明顯不想被香港政府及監警會借用其誠信及專業,令香港及國際社會誤以為警察被指控使用暴力及濫權的問題已獲得適當的調查、檢討及追究。民權觀察亦認為,國際專家組的請辭反映專家組認為監警會的工作不符標準,並認為監警會主席應請辭,而香港政府亦應立即成立一個有獨立調查權和傳召證人權力的委員會,對警察使用過量武力及處理遊行集會的手法進行獨立及全面的調查。民權觀察續指,政府有責任對使用非法武力、作出不法行為或違反警察守則的警員提出檢控,並有責任對受害者提供全面補救,包括公平及適足的賠償。
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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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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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