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和改革委經商中央組織部等20個部門,出台了《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26條措施」)。「26條措施」發佈之後,受到了廣大台胞台企的熱烈歡迎和肯定,為了讓大家更能詳細地了解「26條措施」的具體情況,本次發佈會特別邀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外資司鄭持平副司長,科學技術部港澳台辦公室徐捷副主任,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標準創新司李玉冰副司長,以及國務院台辦經濟局陳斌華副局長,詳細介紹「26條措施」當中涉及到為台灣企業提供同等待遇的13條措施。
台灣中國時報記者:大陸「十三五」規劃中提到,擴大兩岸人員往來,完善台灣同胞待遇政策措施,又持續推出「31條措施」和「26條措施」。日前台灣有學者建議大陸在「十四五」規劃時別「忽略」台灣,請問大陸在制定「十四五」規劃時是否還會面向更廣大的台商群體來廣徵意見?將會在目前的基礎上再推出哪些措施來促進兩岸融合發展?謝謝。
朱鳳蓮:感謝關注我們一系列惠及台灣同胞的政策措施。我們一直秉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順應兩岸同胞加強交流合作的共同願望和台灣同胞期盼更多發展機遇的實際需求,持續出台「31條措施」「26條措施」等一系列惠台利民政策舉措,為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提供更多同等待遇,受到台灣同胞的廣泛歡迎和肯定。
國台辦將持續完善促進兩岸交流合作、深化兩岸融合發展、保障台灣同胞福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在「十四五」規劃編製的過程中,我們也會向有關方面積極反映廣大台灣同胞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