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將如何影響業界發展,往後也值得關注

在韓國要成為偶像出道,幾乎也是必需要經過當練習生的時期。不少練習生也要經歷漫長的受訓生涯,甚至經歷轉換公司訓練才能獲得出道機會。而多年來也屢有傳聞不同的娛樂企劃公司會用「奴隸合約」限制練習生的活動,之前有些公司會與練習生簽訂10年以上的合約,近年就多以5-7年較常見,亦有傳很多時候練習生們出道以後也需要償還訓練時期的費用。昨日韓國文化體育觀光部就舉行了說明會,介紹了新擬定的制度,表示將統一制定娛樂企劃社與偶像練習生的簽約時間不得超過3年,以及每週52小時工作制等,引起了大眾的熱議。

韓國文化體育觀光部(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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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文化體育觀光部於昨日(11日)下午舉行了「大眾文化藝術領域新制度說明會」,介紹了新制度。擬通過制定標準的專屬合同制度,今後娛樂企劃社與偶像練習生的簽約時間不得超過3年以及每週52小時工作制等,進一步保障了練習生們的權益。外界普遍認為這個規定會令練習生出道或者跳槽到其他娛樂企劃社變得容易。另外,企劃社原則上也要承擔練習生訓練活動的費用,以防止練習生或藝人在出道後要償還練習生時期的費用。不過新制度在於經紀公司的角度來說,合約和規定練習時間縮短,也意味著投資的資本不容易在短時間內回本,成本相對地亦增加了,可能會需要調整練習生們訓練的資源分配。所以新例將如何影響業界發展,往後也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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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南韓外交部也計劃推進改善方案,得到文體部長官推薦的未服兵役大眾文化藝術人的護照有效期,將從現行的1年延長至最多3年以下。目前25歲以上的兵役義務男性若想要在海外活動,必須從兵務廳獲得「國外旅行」許可證。初次在27歲前申請的話,可以獲得「短期國外旅行」許可證,而最近修訂的兵務廳出國業務處理規定,批准了可以利用「有利於弘揚國威的海外演出」的理由到海外表演。也就是說,不少韓國男藝人在入伍前3年內還是可以自由出國進行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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