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4歲男子早前在港鐵香港站以手推車撞向警車車胎,一度被警方指兩度將手推車撞向警車,導致車身出現凹陷和刮痕,起訴他一項刑事毀壞罪。被告透過網上公開片段,證明他的行為並無殃及車身,控方隨後修改控罪。
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企圖刑事損壞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3日,等待被告的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被告繼續以現金保釋。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吳偉文雖然過往有同類案底,但最近一宗干犯的刑事罪行已在10年前,自此已洗心革面,積極參與義務工作,亦曾經協助警方撲滅罪行,擔任控方證人頂證罪犯。
辯方律師又說,案發時被告一時失控,受情緒影響下犯案,幸得被告及後在網上成功找到公開片段紀錄事發經過,事實才得以澄清。
案情指,10月14日晚上約9時,警員在港鐵香港站近D出口採取執法行動,正押送一名疑犯上警車。被告與其他市民在附近圍觀,隨後被告以一架手推車推向警車左後方,警員經過一輪追捕後,制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