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指林鄭本應可以在6月初就糾正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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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意研究所發表《反對修訂逃犯條例民間民情報告》,報告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本應可以在6月初就糾正的錯誤,不過因未能及時回應訴求,導致反修例運動其後逐漸發展成反警察及反極權的運動。
香港民研所公布反修例民情報告。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右)、鍾庭耀博士(左)
報告由7月開始至10月底完成,期間訪問了1,007名14歲以上操粵語的香港居民,及舉行了共3場焦點小組和慎思會議,探討他們在參與運動的原因、想法和訴求,整合後再編撰民情報告。
香港民意研究所主席兼行政總裁鍾庭耀表示,運動主因是捍衛自由核心價值,形容這場運動是自由主義對威權管治的角力。他憂慮如果示威繼續,最終會否變成反北京和反共運動,仍是未知之數。
香港民研所公布反修例民情報告。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右)、鍾庭耀博士(左)
另外,基金董事、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表示,社會各個階層已經發聲,但當權者只顧取悅北京,拖累了本港經濟和令人民遭受嚴重身心傷害。她指出政府有今天局面完全是咎由自取,如果想停止社會繼續示威及動盪,應盡快回應五大訴求,特別是重啓政改及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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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