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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指教育局禁校園表達政治訴求 局方:歪曲事實

政事

有指教育局禁校園表達政治訴求 局方:歪曲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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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指教育局禁校園表達政治訴求 局方:歪曲事實

2019年12月14日 22:52 最後更新:23:15

教育局重申確保學生在安全、平穩環境正常學習。

有網民自稱是津中社工,稱教育局向全港所有官立中學發指引,包括學生不可在校內表達政治訴求;學生不可在校內進行政治活動等,引來網民爭議。教育局批評,就網上有言論指向學校發信是「打壓自由」「秋後算帳」,實屬歪曲事實。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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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呼籲同學應細心分析網絡上散播的訊息是否正確,在採取任何行動前應三思,以免受別有用心者利用。把學校負責任、保護同學的措施說成打壓,藉此離間師生感情、破壞同學對學校的信任。無論如何,確保學生在安全、平穩和寧靜的環境中正常學習,健康成長是當局的共同目標。

不少學生參與抗議活動。資料圖片

不少學生參與抗議活動。資料圖片

教育局回應查詢時表示,學校是學生學習的地方,不應被用作表達政治訴求的平台。教育局作為官立學校的辦學團體,於11月21日向所有官立中學發信,清楚闡明學生不應在校內舉行或參加宣示政治立場的活動(包括罷課、唱歌、喊口號、拉人鏈及其他相關活動),或派發政治宣傳物品;所有在校內舉辦的活動都必須先徵得校方批准。

不少學生參與抗議活動。資料圖片

不少學生參與抗議活動。資料圖片

教育局又指,校服代表學校,也代表全體師生,如學生穿上校服行為不檢,會污損校譽;穿上校服參加校外政治活動,會令人誤會這些活動代表全校師生的立場,並不適宜。學校應繼續按既定的校本訓輔機制,處理違反校規事宜。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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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指,同日亦向全港其他公營及直資中學發信,敦促他們參考局長發給官中的信函,向家長及學生闡明對學生行為的要求。

教育局重申,同學們的福祉一直是首要考慮,而當局所採取的任何措施或行動均以保障學生的利益為大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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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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