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有重磅!
12月14日11時30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佈消息,雲南省高院原院長趙仕傑被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按二級巡視員確定其退休待遇。
他被指「致使孫小果由死緩被改判有期徒刑二十年」。
除了趙仕傑,他的前任——1999年底就被紀委嚴批為「狂妄自大」的孫小虹也被通報,他被指“將對孫小果的刑罰由死刑立即執行改判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通過通報,我們也得以看到當年雲南公檢法相關人員在孫小果案中扮演的角色。
76歲的雲南高院原院長被留黨察看1年
先來補充一下背景。
10月14日,雲南省高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孫小果強姦、強制侮辱婦女、故意傷害、尋釁滋事一案依照審判監督程序進行開庭審理。
該案昆明市中院1998年判處孫小果死刑,後經雲南省高院二審改判死緩、再審改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孫小果實際服刑十二年零五個月後出獄。
根據這次通報,當年雲南高院院長趙仕傑「致使孫小果由死緩被改判有期徒刑二十年」。
通報指出:
趙仕傑同志嚴重違反黨的紀律,特別是利用擔任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的職權,在孫小果案申訴再審過程中,違背事實和法律規定,徇私舞弊,授意和要求審判人員枉法裁判,致使孫小果由死緩被改判有期徒刑二十年,造成惡劣影響和嚴重後果。
審查中,趙仕傑同志能夠認錯悔錯。
補一個背景。
趙仕傑,男,1943年10月出生,今年76歲,漢族,雲南風慶人。
△ 圖來自雲南法院網
公開資料顯示,他曾任楚雄州委書記。2000年2月任雲南省高院副院長、代院長。2001年2月任雲南省高院院長、黨組書記。2007年12月任雲南省高院院長。
由死刑立即執行改判死緩
趙仕傑的前任孫小虹也被處分。
孫小虹,山西夏縣人,1991年3月起任昆明市中院院長、黨組書記,1998年1月至1999年11月任雲南省高院院長。
△ 圖來自雲南法院網
雲南省紀委監委通報:
1999年3月,孫小虹在擔任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期間,在孫小果案二審過程中,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未能堅持審判獨立原則,將對孫小果的刑罰由死刑立即執行改判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造成嚴重後果和影響,其行為違反了工作紀律。
孫小虹被黨內警告處分。
在1999年,孫小虹還曾受到其他處分。
孫小虹因走私進口汽車、購買和乘坐超標準小汽車等問題受到查處。
中央紀委報經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孫小虹撤銷黨內一切職務處分,並建議雲南省人大常委會按程序撤換其雲南省高院院長職務,罷免其雲南省第九屆人大代表職務。
其違紀事實有:
一是走私進口兩輛汽車,其中一輛供自己使用,據海關估算,兩輛車共偷逃關稅63.7萬元。二是兩次購買、交換乘坐超標準小汽車。
中央紀委當時通報稱,「孫小虹所犯嚴重錯誤,是他個人主義膨脹,貪圖享受,狂妄自大,不執行領導幹部應遵守的從政準則,不講紀律的必然結果。對他頂風違紀行為的嚴肅查處是完全必要的。」
另外,孫小果案在今年受到外界關注後,坊間傳言,孫小果或與孫小虹有關。
今年5月,雲南省相關部門曾向澎湃新聞證實,孫小虹一家與孫小果並無關係,網上言論純屬造謠。
其他四人
被處分的還有幾個人:
雲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許紹政雲南省審計廳原黨組書記、廳長劉明雲南省人民政府原參事鄭蜀饒雲南省人大常委會原委員、內務司法委員會原主任馮家聰
他們在孫小果案中究竟扮演了什麼角色?
其一,被黨內警告處分的許紹政。
2004年至2007年,許紹政在擔任雲南省委政法委辦公室主任期間,接受四川王氏集團法定代表人王德彬請託,幫忙介紹時任雲南省政府辦公廳秘書二處副處長袁鵬與王德彬、李橋忠(孫小果繼父)認識。
在袁鵬為孫小果從輕處罰說情、打招呼過程中,受王德彬、李橋忠所託,許紹政曾電話向袁鵬問過情況。
在與王德彬交往過程中,許紹政曾收受王德彬送給的財物。
其二,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劉明。
1996年,劉明在擔任昆明市五華區區委書記期間,為李橋忠轉業安置提供幫助,收受李橋忠送給的財物。
2006年,劉明在擔任臨滄市委副書記、市長期間,受李橋忠(孫小果繼父)請託,請時任雲南省高院院長趙仕傑為孫小果再審改判提供幫助,收受李橋忠送給的財物。
其三,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鄭蜀饒。
2007年9月,鄭蜀饒在擔任雲南省高院副院長期間,在主持召開審判委員會研究孫小果案再審改判過程中,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提議將對孫小果的刑罰由死緩改判為有期徒刑二十年,審委會通過其提議,造成嚴重後果和影響,其行為違反了工作紀律。
其四,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馮家聰。
2006年6月,馮家聰在擔任雲南省人大常委會委員、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期間,違反《雲南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司法案件實施監督的規定》,不正確履行職責,利用職務影響干擾雲南省高院對孫小果申訴案啟動再審,造成嚴重後果和影響,其行為違反了工作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