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了一起故意殺人案。25年前,該案被告應順龍在向前女友林雪(化名)求愛不成後,於1994年農曆春節前夕將其殺害,隨後逃離。今年5月,浙江省海寧市公安機關在當地一個檢查站發現一個自稱「徐波」的人和在逃人員應順龍十分相似,經人像比對後對其進行控制,後證實此人就是應順龍。2019年9月,浙江省台州市檢察院以應順龍故意殺人罪向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後判決應順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作案工具,圖片來自「浙江天平」

1993年的10月,應順龍與林雪(化名)經人介紹相識並開始談戀愛。林雪家住台州仙居農村,應順龍則是附近村的「大齡青年」,父母早亡,家境清寒。在與應順龍相處幾個月後,林雪稱應順龍為人懶惰,並且有賭博的惡習,便提出分手,應順龍則希望和林雪繼續戀愛。遭到拒絕後,應順龍心生殺機。1994年2月8日凌晨2時許,應順龍悄悄潛入林家二樓,闖入林雪卧室。林雪的父親林川聽到女兒的呼喊後持木棒衝上樓,朝應順龍揮打時,被應順龍持刀砍中頭部倒地,受了輕傷。應順龍又持刀砍在林雪後頸部,致林雪死亡,隨後逃離現場。

受限於當時的技術條件,雖然經過警方的多方搜查和通緝,應順龍一直未被抓獲。案發後的下半年,應順龍還從溫州給林家人寄來一封信,信中稱其殺人的過錯都歸責於林家人,認為是「林家人嫌他家貧,不願意把女兒嫁給他」。林家人隨即把信件轉交給了公安機關。但公安機關根據信件上的地址在附近展開搜查後,仍未發現應順龍的蹤跡。

案發後的下半年,應順龍從溫州給林家人寄來一封信。圖片來自「浙江天平」

案發25年後,2019年5月,在浙江省海寧市的一個檢查站,當地公安機關通過人像比對,發現一個自稱「徐波」的人和在逃人員應順龍十分相似,便立即對「徐波」進行控制。「徐波」起初拒不承認自己的真實身份,後經仙居公安和認識應順龍的村幹部辨認,發現「徐波」同當年的應順龍在體貌特徵和講話口音上都極其相似。最終,「徐波」終於承認自己就是應順龍。據悉,在案發之後,應順龍逃竄福建、江蘇、安徽、江西等多地,通過在工地做水泥工養活自己。應順龍也從來不住旅館,都是住在工地,被別人問起有沒有身份證就謊稱離家太早,忘記帶出門了。

2019年9月,台州市檢察院以應順龍故意殺人罪向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男女之間的戀愛關係是雙方自願、也是自由的,被害人提出分手並無過錯,也是她的權利;其次,應順龍在挽回雙方關係未果後即揚言報復,此後其確也實施了準備鍘刀等預謀行為;再次,應順龍持殺傷力極大的鍘刀砍擊被害人的後頸部這一人體重要部位,且致被害人頸部大部分離斷死亡。綜上,法院判決被告人應順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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