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正是花一樣的年紀,大家也許正在讀大學、或即將邁入大學,對接下來的人生充滿了期待。但最近卻有一個女孩,在如此美好的年紀里離開了這個世界。
女兒突傳噩耗警方初步排除他殺
來自廣東信宜市的陳先生在東莞的一工廠打工,他告訴記者,其女兒陳婷(化名)今年18歲,中專在讀。今年9月,在一實習機構的介紹下,陳婷到深圳市光明區紅太陽幼兒園實習,做文員工作。園方包吃住,安排陳婷住在園方租用的宿舍里。
話,紅太陽幼兒園園長告知,陳婷正在中國科學院大學深圳醫院搶救,望其迅速趕來。陳先生表示,聽到消息後他傻眼了,隨後馬上趕到醫院。
到院後,他發現女兒仍在搶救室中,不久轉入ICU病房。次日(11月3日)13時30分許,噩耗傳來,女兒因搶救無效身亡。
陳婷(化名)生前照片。
事發後,警方介入。記者從光明警方處了解到——
11月3日16時許,光明警方接陳先生報警:稱其女兒(女,18歲)在公明街道一幼兒園宿舍內抽筋嘔吐,經醫院搶救後不治身亡。接到報警後,公明所民警立即趕往現場開展勘查工作。
經偵查,初步排除他殺。 家長:事發前女兒曾稱因加班「快要瘋了」園方應擔責
陳先生告訴記者,事後他從幼兒園工作人員處了解到,2日下午,女兒被同宿舍的舍友發現身體抽搐,舍友遂撥打120。陳先生感到不解,女兒性格乖巧,是父母眼中的「乖乖女」,為何好端端地會選擇輕生呢?
影。
事發當天10時26分,陳婷稱自己要上班,並稱——
「老是到早上發信息過來叫我去上班,可是沒有加班費,別人都沒有的,我也不好意思說,我都快要瘋了……上個月就休息了三四天吧……前幾個星期每天都加,最晚12點左右……周末別人雙休,我都要加班,或是休一天。」
看到微信聊天記錄,陳先生聯想到,女兒生前曾多次向自己和妻子抱怨過加班壓力大。「“我和妻子當時也都勸她,剛工作肯定會很忙,但是適應了就會好點」。
據此,陳先生認為,女兒的離世跟過大的工作壓力不無關係。況且女兒是在幼兒園宿舍被發現的異常,因此園方應為女兒的死負有責任。
陳先生稱,事發後,他和妻子一直在和園方協商賠償事宜,但園方的處理意見不能讓其滿意。「“我們認為園方應賠償醫療費、停屍費等費用28萬元,而園方提出,出於人道主義關懷,只能出2萬元。」
園方:陳婷遺言稱其輕生與母親有關無頻繁加班的情況
陳婷的離世是否和工作壓力過大有關?紅太陽幼兒園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採訪時對此予以否認。
相關負責人稱,陳婷11月2日下午3點左右被送到醫院搶救,因為登記住院信息時需患者家屬信息。幼兒園工作人員遂聯繫介紹陳婷來工作的實習機構,但該機構無法提供相關信息。所以在警察在場的情況下,工作人員破譯了陳婷的手機密碼。
破譯後,工作人員在陳婷的微信聊天記錄中發現,事發當天,12時48分,陳婷自己給自己發了消息,留了遺言。
該負責人向記者出示的「遺書」截圖顯示,陳婷之所以選擇輕生和母親有關。對於該遺書,陳先生表示事後他也看到了相關內容,但他和妻子無法相信遺書內容的真實性。“是有一份遺書,是不是本人寫的我們也不清楚,我們是不相信的,就算有遺言也和工作壓力有關。”
對於家長反映的陳婷頻繁加班的情況,負責人稱,據她了解,陳婷來幼兒園工作的兩個月來,只有兩次輪值的情況,「有一天是國慶期間她值班,還有一天是她輪值。其他時間我們也沒有強制她留下來加班」。該負責人還表示,事發當天陳婷也沒有加班。“當時是園長告知她有個文件放在了陳婷的辦公桌上,需要她把文件收起來,怕她忘記了就跟她說一聲。也沒有要求她過來。”
園方:願意和家屬溝通若協商不成可走法律程序
在後續事件的後續處理上,該負責人表示事發後園方一直在積極和家屬溝通,但效果一直不是很好。
「我們提出的2萬元屬於慰問金,之前我們付了醫藥費等費用就將近7~8萬元,但對方表示達不到其要求就免談。」
該負責人還表示,下一步,園方將願意和家屬坐下來協商,「我們不知道亡者是怎麼想的,責任也不可能說劃分的清清楚楚的,我們也能理解家屬的心情,願意繼續跟他們談,如果對方不滿意園方提出的解決方案,可以走法律程序合法合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