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註定是貴州茅台歷史上最重要的一年,可以稱之為「反腐年」。12月13日,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杜光義涉嫌受賄罪被批捕。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這是今年以來第9名被查的茅台前高管。
原董事長被查啟幕
茅台今年9名前高管落馬
茅台這一輪的反腐還是從茅台乃至白酒行業的傳奇人物袁仁國開始的。「眼看他起朱樓,眼看他宴賓客,眼看他樓塌了。」這句話形容茅台集團原董事長袁仁國最為恰當。
1956年出生的袁仁國有著釀酒大師稱號。他的整個職業生涯都是在茅台集團。在茅台任職的43年中,袁仁國擔任貴州茅台上市公司董事長達18年,擔任茅台集團董事長8年。也正是在他的任期內,茅台經歷了計劃向市場的轉變、公司上市、成為白酒第一股以及茅台酒價格年年上漲、打擊假酒、茅台酒供不應求等事件。
如果按照這個履歷,袁仁國的名字勢必會在中國白酒歷史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但是,在當紀檢部門通報了對其的調查結果後,袁仁國這個名字也只能留在茅台的恥辱柱上了。
袁仁國被「雙開」的通報里,這樣表述:袁仁國大搞權權、權錢交易,大肆為不法經銷商違規從事茅台酒經營提供便利,嚴重破壞茅台酒營銷環境;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非法獲取巨額利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大搞“家族式腐敗”,轉移贓款贓物,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
於是,在袁仁國被調查後,茅台腐敗案拔起蘿蔔帶出泥,一連串原高管被調查、逮捕、起訴。
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董事長、法定代表人聶永涉嫌受賄一案,由銅仁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後,依法移送銅仁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銅仁市萬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聶永決定逮捕。
8月1日,茅台集團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高守洪同樣因涉嫌受賄罪被調查,11月5日,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高守洪受賄案。
9月17日,茅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劉自力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11月13日,貴州省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劉自力受賄一案。
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長、總經理肖華偉涉嫌受賄一案,由貴州省銅仁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11月19日,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助理,貴州茅台酒銷售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馬玉鵬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黔西南州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黔西南州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子商務公司系列酒原負責人王靜涉嫌受賄罪被銅仁檢察機關逮捕。
12月2日,貴州茅台原副總經理、茅台酒銷售公司董事長王崇琳涉嫌受賄一案,由貴州省黔西南州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黔西南州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王崇琳作出逮捕決定。
12月13日,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杜光義涉嫌受賄罪被批捕。而被批捕時,杜光義已經退休4年。
茅台原高管們「批條」賣酒
背後的巨大利益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今年以來被查辦的茅台原高管們3名是集團高管、3名是茅台電商公司高管、有股份公司或銷售公司履歷的3人。落馬的茅台前任高管多數涉及到茅台酒的銷售市場。他們或是利用茅台酒行賄,或是違規批准茅台酒批條
事實上,在袁仁國管理茅台期間,茅台採取經銷商代理模式,酒類的銷售也採取專賣店模式。而在多年的運作下,茅台酒當時已經成了稀缺資源,誰能拿到茅台酒的經銷權,誰能搞到「批條」拿到出廠價格的茅台酒,幾乎就是“躺賺”。
以前酒商找關係才能批條,批條的價格相當於團購的價格。以2017年為例,當時茅台酒的出廠價是819元,但是很少有經銷商能以這個價格拿到茅台酒。他們大多選擇能以999元拿貨的「批條價」。而當時在茅台鎮,有大量的黃牛持有「批條」,並以1450元的價格兜售。如果進貨200件,這些黃牛靠著批條差價就能穩賺110萬元。而當年茅台酒的零售控價為1299元。
在經銷商方面,行情最好時,經銷商能從每噸茅台酒中獲得300萬-400萬元的毛利。即便2018年茅台將出廠價提升了18%後,每噸仍有200萬元左右的毛利。
在這樣巨大的利益面前,眾多茅台高管們並沒有堅持住自己的「操守」。今年9月6日,袁仁國受賄案開庭。貴州省貴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稱,1994年至2018年,被告人袁仁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獲得茅台酒經銷權、分戶經銷、增加茅台酒供應量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嚴禁領導謀私 巡視組進駐
茅台反腐還在持續
而在這樣的情況下,茅台不僅市場價格被炒起,經營也出現了亂像。2018年年底,不僅茅台酒一瓶被叫價到2000元左右,不僅是經銷商,就連直營店也頻頻斷貨。當時茅台的自營電商更是成了擺設,幾乎沒有人能買到茅台酒。
2019年1月17日,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嚴禁領導幹部利用茅台酒謀取私利的規定》公佈。
《規定》明確提出,領導幹部嚴禁有五個方面的行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參與茅台酒經營活動;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其他特定關係人獲取茅台酒經營資格、增加茅台酒銷售指標、倒賣茅台酒提供便利;違規審批茅台酒經營權;違規收送茅台酒;其他違規插手、參與茅台酒經營的行為。此外,領導幹部要教育管理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嚴禁其利用本人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參與茅台酒經營活動。
《規定》強調,領導幹部應當將遵守本規定情況,在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上進行明示,在《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中作出專門說明。存在違規情形的領導幹部,應當在《規定》印發之日起1個月內向相關黨組織作專項報告並按要求進行整改。今後新發生違規情形者,應當在1個月內向相關黨組織報告並按要求整改。
今年8月22日,貴州紀委監委表示將繼續深入開展利用茅台酒謀私問題專項整治。時隔三年後,貴州省委巡視組自2019年10月27日起,對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巡視。巡視對象為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
茅台內部的反腐也在繼續。不到一年時間,茅台已經取消了586家經銷商牌照,收回共計6000噸配額,約佔茅台酒年產能的10%,其中涉及違規批條的就有2500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