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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候任區議員被控非法集結 獲准明年赴台

社會事

3候任區議員被控非法集結 獲准明年赴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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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候任區議員被控非法集結 獲准明年赴台

2019年12月16日 16:40 最後更新:16:41

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0日。

逾130名民主派區議會選舉候選人在上月初發起「維園選舉聚會」,期間3名大埔及沙田區候任區議員文念志、陳振哲及鄭仲恒被捕,各控以非法集結罪及阻差辦公罪,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0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辯方稱各人受華人民主書院邀請,將於明年初赴台觀看總統大選,要求法庭批出一次性離港令獲准,事前須交出台灣行程及聯絡方法。

文念志(29歲)、陳振哲(47歲)及鄭仲恒(30歲)同被控於11月2日,在香港島天后興發街1號維多利亞公園8號閘門外參與非法集結,及故意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高級督察18506及其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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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非法集結 三人罪成還押27日判刑

2024年02月08日 17:31 最後更新:17:32

2019年10月30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十二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武器等罪,其中三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三聽取求情,本月27日判刑,三人還押候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鄭紀航裁決時指出,從證供及片段可見,案發地點有示威者使用鐳射筆、推動鐵欄等行為,三名被告不可能不知道該處為非法集結場地,他們當時分別穿戴黑衣、泳鏡、口罩及手套等裝束裝備,推斷三人意圖成為非法集結的一分子,鼓勵其他集結者作出相關受禁行為,裁定三人所有罪名成立。

法官拒絕接納三名被告的證供,指是為了保護因防暴警察出現而受驚的街坊,當時附近的是一群黑衣人,認為「街坊」一詞脫離現實地淡化了他們的身分,砌詞狡辯之辭。案發當時集會人士曾叫喊侮辱警方的說話,以鐳射筆照射警方,被告卻聲稱沒有感到不安全,亦沒有認為當時正發生非法集結,是強詞奪理的說法。

同案另有九名承認非法集結,去年12月已作判刑,其中七人被判囚、兩人被判入更生中心。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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