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晚上需要遵守宵禁令。
大批市民於8月13日參與機場集會,圖癱瘓交通及運作,警方當場拘捕一名右手有紅色印記的年輕男廚,涉嫌設置路障及向警車投擲雜物,男廚其後成功「踢保」,律政司最終決定控以一項非法集結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2日,屆時轉介文件往區域法院審理。
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高穎康(24歲)今毋須答辯,被控於今年8月13日在香港機場一號客運大樓第8層離境大堂外暢航路,連同葉文亮及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被告高穎康(黑衣者)。
控方不反對保釋,高獲准以現金5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境、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每週一往葵涌警署報到,以及遵守晚上宵禁令。
被告曾參與8月13日機場集會,涉嫌設置路障及向警車投擲雜物。資料圖片
兩名男子被控2019年11月在西灣河企圖搶劫及阻差辦公,早前裁定罪成,分別判囚6年。兩人原訂26日於高等法院上訴定罪及判刑,其中一人表明放棄上訴,上訴庭擇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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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1日「大三罷」,綽號「熊仔餅」的21歲男生周柏均在西灣河試圖搶槍而被交通警開槍射中右腹,與舊同學胡子鍵同被控企圖搶劫和阻差辦公2罪。周柏均另被控於同日同地,企圖從警員的合法羈押逃脫。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周柏均早上表明放棄上訴,胡子鍵則會繼續上訴企圖搶劫罪,但放棄上訴阻差辦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