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嘉銓﹕暴力行為如死灰隨時復燃
一名身穿紅色風褸的中年女子,被指懷疑在場拍攝黑衣人的容貌
網民昨日在本港多區商場發起「和你CHRISTMAS SHOP」活動,呼籲市民到多區商場「行街」,最終引起多場衝突,並有多人被捕。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表示,示威者昨日在商場內叫口號唱歌,其後轉到店舖破壞,令不少市民受驚。他又指,暴徒從高處擲物,後果不堪設想,並有人向政見不同的人噴漆。他續指,亦有女子因被指拍攝在場人士而被包圍,其手機亦被人破壞,並指相關言行令人大開眼界。對於有人質疑她是故意挑釁,他則指是滿口歪理。
他續指,昨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有12人被捕,涉嫌拒捕、非法集結等,並指有人在場企圖搶犯,而在九龍灣德福廣場則有4人被捕,涉嫌非法集結、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襲警及普通襲擊。深夜亦有暴徒在旺角堵路,並襲擊一部由便衣警駕駛的私家車。他續指,昨日的行為令人厭惡,並指暴徒看到有人拍攝時,就要求對方交出電話,不容許其他人對自己有意見,或其他人意見與自己不同時,則破壞店舖。他形容,相關行為與黑社會滅聲手法一樣,並指暴徒的暴力行為如同山火後的死灰,即使以為社會已變得平靜,但死灰隨時可以復燃,並足以燒毀整個城市。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