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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漢經大橋赴澳門遭公安拘留 警:不評論

政事

港漢經大橋赴澳門遭公安拘留 警:不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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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漢經大橋赴澳門遭公安拘留 警:不評論

2019年12月16日 18:19 最後更新:18:29

警﹕無補充

小圖為事主兒子。有綫截圖/資料圖片

小圖為事主兒子。有綫截圖/資料圖片

一名男子報稱其父上周五(13日)經港珠澳大橋從香港往澳門,期間在大橋東人工島被內地公安扣查,失去聯絡,分別報警及和入境處求助。

被問到內地公安登上金巴截查是否正常做法,警方會為港人甚麼協助等問題時,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表示,就港人在內地尋求協助,特區政府有相關機制,不會作出評論。他又指,警方在上周六接獲一名香港男子向青衣警署查詢,涉及父親前往澳門後失去聯絡,他其後再到屯門警署報案,提供進一步資料,交由新界北總區失蹤人口組跟進。他又指,沒有其他資料補充。

郭嘉銓指,就港人在內地尋求協助,特區政府有相關機制,不會作出評論。

郭嘉銓指,就港人在內地尋求協助,特區政府有相關機制,不會作出評論。

另外,被問到紀律部隊加班工作津貼時,他則指警方一直有作出適當人手調配應對行動需要,並指警員在過去6個月日以繼夜工作,又指一般超時工作會以補假形式處理,但因無法安排補假,因此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及警隊內部規條發放津貼,並指會視乎當月的工作情況及行動需要,每月檢討有關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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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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