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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佐級協會禁查選民登記冊 記協介入應訊官擇日頒判詞

政事

員佐級協會禁查選民登記冊 記協介入應訊官擇日頒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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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佐級協會禁查選民登記冊 記協介入應訊官擇日頒判詞

2019年12月17日 17:46 最後更新:17:57

石永泰指,傳媒調查選民登記冊,才能發掘到假地址等導致選舉不公的問題

員佐級協會在2019區議會選舉前夕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法例允許公眾查閱連繫選民地址及姓名的選民登記冊,會令警務人員或其家人受到惡意起底。上訴庭在10月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公眾查閱選民登記冊直至至案件完結為止,本案今於高等法院續審。記協一方指除了選民登記冊外,公司查冊及土地查冊亦能得到姓名及地址等資料,但卻從來沒有人挑戰其他查冊的做法。周家明法官聞畢雙方陳詞後,指需時考慮並會擇日頒下判詞。

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續審。 資料圖片

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續審。 資料圖片

代表香港記者協會的石永泰資深大律師指選舉事務處、選舉管理委員會及廉政公署在香港有權負責調查選舉違規的事項,但在仔細檢查選民資料時則受到人力資源所限,即使外國亦不會強制查核選民資料。而在傳媒監察同時進行的情況下,就像傳媒在調查選民登記冊時曾發掘到假地址及假簽署等導致選舉不公的問題,才能維持穩健的選舉制度。石引用案例中的字句指:「如果(傳媒)唔查,選舉事務處都唔會知」。

石稱員佐級曾指有人誤用連繫選民地址及姓名的選民登記冊來惡意「起底」,但石指「起底」文化始於網路欺凌,起底人士通常都是網民,亦只是在電腦屏幕後幕後地起底,不會拋頭露面地親自去借選民登記冊。石表示如市民單純地不願透露其地址及姓名,市民便可自由選擇不成為選民,而且選民投票時亦需親身到投票站及展露面貌來證實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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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入稟高院 就運輸署修改車牌查冊規定申司法覆核

2024年04月05日 23:53 最後更新:04月06日 10:14

香港記者協會入稟高等法院,就運輸署修改車牌查冊安排申請司法覆核。

申請人為記協,建議答辯人為運輸署長,入稟狀指運輸署在今年1月修改查車牌規定,傳媒查冊須書面向運輸署長申請,陳述查冊目的及解釋如何符合公眾利益等。記協指截至3月底,沒有傳媒申請查冊成功,署方亦要求記者回答大量問題,與蔡玉玲案的判決有衝突。

入稟狀表示,傳媒在新查冊安排下,要先說明涉及「重大公眾利益」,並呈交書面陳述,署方審批不設時間表。截至今年3 月底沒有一間傳媒申請查冊成功或者完成審批,記協質疑程序緩慢,屬不當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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