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高級消防隊長涉妨礙司法公正 諮詢法律意見押下月審

社會事

高級消防隊長涉妨礙司法公正 諮詢法律意見押下月審
社會事

社會事

高級消防隊長涉妨礙司法公正 諮詢法律意見押下月審

2019年12月18日 15:00 最後更新:15:10

被告在防火執法專隊工作

37歲消防處高級消防隊長,去年初涉嫌隱瞞尖沙嘴一間酒吧阻塞及鎖上逃生途徑的犯罪證據,廉政公署調查後,落案起訴涉案消防隊長2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今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控方表示準備好聽取答辯,惟被告表示打算聘請私人律師,要求將案件押後以諮詢法律意見。裁判官應其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月22日再訊。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被告馮國輝案發時任職高級消防隊長,他在消防處牌照及審批總區轄下的防火執法專隊工作。控罪指,被告於2018年1月17日及24日,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傾向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被告准繼續保釋外出,但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往下看更多文章

休班警駕車撞傷人後慫恿傷者不報警 妨礙司法公正罪成還柙候判

2024年04月19日 19:44 最後更新:20:39

一名休班警員22年5月駕車撞傷途人後慫恿傷者不要報警,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押後至4月25日判刑,被告需還柙。

案情指27歲被告何家榮,22年5月在長沙灣駕駛一輛電動車時懷疑失控,剷上行人路撞傷途人,其後涉嫌慫恿傷者不要報警。被告早前承認醉駕、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使用殘缺車輛罪,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今日在暫代區院的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法官嚴舜儀裁。 資料圖片

法官嚴舜儀裁。 資料圖片

27歲被告何家榮現已被停職。法官嚴舜儀裁決指,事主證供與行車記錄儀一致,包括被告下車後看見事主坐在地上,以及事主叫被告報警時,被告即使有手機在手也沒有報警,把玩手機,不停說「唔好意思」,又反問可否不報警,唯一不可抗拒的推論是被告根本無意報警。

法官又指,被告多次請求事主不要報警,又以金錢慫恿和誘使傷者。而當他看到事主希望報案,盡快接受治療的堅決態度後,在等候救護車期間仍遊說事主,不要向警方提及被自己駕車撞傷,裁定控方已在毫無任何合理疑點下成功舉證被告,被告妨礙司法公正罪罪成。

辯方代表大律師求情指,本案較同類型案件温和,期望法庭能酌情在總刑期上判處某些控罪同期執行,又呈上警隊嘉許信、親友求情信及過往做義工的相關資料。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