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雄集團(057)公布,以總代價8.7億元新台幣(約2.25億港元),出售台灣蘆竹區宏昌之地皮連同建於其上之工業綜合體。

公司指,所得款項淨額估計約2.2億元,擬用作一般營運資金。

上述物業曾被集團用作自家生產注塑機,由於預期集團於台灣之兩項生產設施將合併為一個單一廠房,該物業就日後營運而言並非必要,認為出售事項為公司提供變現其資產之投資價值及帶來額外營運資金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