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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圖片證少年砵蘭街墮樓時無警員

社會事

網上圖片證少年砵蘭街墮樓時無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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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圖片證少年砵蘭街墮樓時無警員

2019年12月27日 08:47 最後更新:08:48

警方呼籲市民切勿相信假消息。

警方點名譴責一個沒有向當局登記的「網媒」發放假消息,該「網媒」訛稱警方平安夜在旺角砵蘭街少年墮樓事件現場「將兩個手足掉落去」,有關「報道」純屬無中生有,警方呼籲市民切勿相信假消息,另有網民上載圖片證實少年墮樓時,天台並無警方人員。

警方昨在facebook上載一條影片,指出有人在社交媒體以新聞報道形式發布假消息,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劉肇邦在片中點名指出,「香港獨媒新聞」沒有在新聞處登記,甚至不會提供記者證,當報道一名16歲姓冼少年,於平安夜在砵蘭街160號3樓天台墮樓事件時,其一名聲稱記者前往現場,並訛稱警方在場「將兩個手足掉落去」,劉強調當時在天台及地面的警員沒有使用任何武力,亦無阻撓傷者接受救援。

劉譴責有人發放假消息,這些人士不但「見唔到樣」,而且身分不明,言論不負責任,目的是抹黑警隊,呼籲市民若面對可疑信息時要冷靜分析,切勿向其他人分享可疑信息,應選擇有公信力媒體,警方對失實報道深表遺憾,將繼續在多個渠道向傳媒發放信息及回應查詢。

另有網民昨上載圖片,顯示涉事少年當時由天台泵房沿鐵梯爬下,打算由天台抓住膠管爬落地面離開,其間墮樓,圖片亦顯示當時天台並無任何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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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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