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被告准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11月4日的「曙光行動」,有兩名年輕男女涉嫌進入香港仔中心「名創優品」進行破壞,各被起訴一項入屋犯法罪,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兩被告今日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24日再訊,以待就審訊地點及控罪索取進一步法律意見。
兩被告為22歲咖啡師黃曉縈及22歲髮型師李浩軒,二人被指於2019年11月14日入侵在香港仔中心第四期地下「名創優品」,意圖非法破壞該建築物內的任何東西,各被控告一項入屋犯法罪。控方表示,調查工作經已完成,惟須索取進一步法律意見。案件押後期間,二人須繼續遵守由高院批下的保釋條件,即保釋金5萬元,二人父親各自提供2萬元人事擔保,期間二人不得香港,並居於報稱地址、每週到警署報到3次並需守宵禁令。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