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24歲男涉非法集結 押後2月杪訊

政事

24歲男涉非法集結 押後2月杪訊
政事

政事

24歲男涉非法集結 押後2月杪訊

2019年12月31日 11:37 最後更新:11:46

男子涉在藍田救護站對面堵路

網民發起11月11日「黎明行動」,號召市民再「三罷」,多區有示威者堵路試圖癱瘓交通。24歲男子涉嫌於早上在藍田救護站對面堵路,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案件今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被告今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2月25日,以待控方索取律政司法律意見。他續准以5000元保釋候訊。

控方不反對被告繼續保釋候訊,只須遵守不可離港、交出旅遊證件、住在報稱地址等保釋條件,由於案發時間為早上8時許,故未有包括宵禁令。惟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表示,即使案發時間為早上被告亦要守宵禁令。辯方對此沒有反對,只望法庭可遷就被告工作時間。被告最終須遵守晚12朝6的宵禁令。

被告羅家樂,報稱任職運動教練。他現面對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指他在2019年11月11日在九龍藍田鯉魚門道30號藍田救護站對面參與非法集結。

往下看更多文章

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