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最終不須賠償,鬆了口氣。

遼寧省沈陽市一名七旬老婦進入一間藥店後不久,突然昏倒並失去呼吸心跳,藥店老闆孫向波隨即為她進行心肺復蘇術(CPR),最後成功挽回老婦的性命,惟過程中壓斷了對方12條肋骨。老婦事後不滿藥店老闆害她受傷,甚至怒告自己的救命恩人,要求賠償近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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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婦入藥店後不久,突然昏倒並失去呼吸心跳,藥店老闆隨即為她進行CPR。

老婦入藥店後不久,突然昏倒並失去呼吸心跳,藥店老闆隨即為她進行CPR。

根據內地媒體報道,事發於2017年,當時孫男在藥店內,老婦入內後便告訴他身體不適,沒多久便昏倒在店內,情急之下,孫男為了救人,立刻施心肺復甦術,所幸及時搶救,才保住老婦一命。但婦人在心肺復甦術的過程中,雙側12條肋骨卻出現骨折斷裂的情況,且還有低鉀血症、右肺挫傷等症狀,因此住院了18天,事後婦人不滿孫男替她急救時對她造成傷害,決定提告,且認為是因孫男給她吃了店內的藥,才導致她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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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事件已經經歷近3年,不過民事判決結果於2019年最後一天出爐,法官諮詢過醫療專家後,認為婦人昏迷與孫男提供藥物沒有必然因果關係,且替婦人進行心肺復甦並不違反診療規範,因此不須賠償。孫男表示,收到判決結果才鬆了一口氣,但此事發生後,他的藥店生意變的非常冷清,不得不在2019年6月關店,到別的地方經營。若之後再遇到類似情況,孫男表示作為有醫師資格證的人仍會出手相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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