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對有關失實指控表示強烈不滿。
元旦遊行期間有人在灣仔破壞銀行及商戶,演變成示威者與警方衝突。警方在facebook專頁表示,留意到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於本年1月1日接受海外電視台訪問期間,指控警方於元旦日遊行活動時,派出臥底探員破壞商舖。警方對有關失實指控表示強烈不滿。
警方去信批評毛孟靜誣衊臥底探員破壞商舖。facebook圖片
警方去信批評毛孟靜誣衊臥底探員破壞商舖。facebook圖片
警方對於毛孟靜議員罔顧事實,作出誤導及不負責任的言論,今日已去信表達強烈不滿。信件署名為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提到毛孟靜曾是受尊重和資深新聞工作者,理應緊記新聞道德守則,對她選擇在直播訪問中,發放明顯虛假的消息表示失望。
毛孟靜。資料圖片
警方重申,當日下午已透過社交媒體和新聞稿,嚴正澄清警員並無作出違法行為。警方亦於翌日的記者會上,重申破壞商舖是暴徒的惡行。案件現正由灣仔警區重案組跟進調查,警方必定嚴正跟進案件,將暴徒繩之於法。
AP圖片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