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

市民去年響應網上號召發起「全港三罷」活動,年輕裝修判頭被搜出鎅刀、鐵釘及啡色粉末等,原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危險藥物共兩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控方檢驗相關粉末後,確定非危險藥物,故撤回此控罪。控方庭外承認,未確定是否屬危險藥物的情況下,「一般都唔會告左先。」案件押後至3月27日答辯。

徐煒榤。

徐煒榤。

22歲裝修判頭徐煒榤,同時面對《公安條例》下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獲改為《簡易治罪條例》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指徐於去年11月12日在銅鑼灣駱克道至景隆街交界,管有一把鎅刀,九塊刀片,兩盒鐵釘和兩把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