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行人士認為,白衣人當日到場只是要守護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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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響應呼籲穿上白衣的市民,下午在西鐵綫元朗站遊行至元朗警署,舉報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懷疑他是元朗「721」暴力事件的罪魁禍首。
遊行人士求警員嚴正執法。港台新聞截圖(小圖為林卓廷當日在西鐡車廂內遇襲受傷。)
一批持國旗的市民,下午2時半帶同標語在元朗站巴士總站空地集合,抗議林卓廷於去年7月21日,號召一班人入元朗挑釁原居民,引發打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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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行人士認為,白衣人當日到場只是要守護家園,要求警員嚴正執法,拘捕罪魁林卓廷。
一行人集合後,經朗日路、元朗安樂路、橫州路前行,沿途高喊「沒有林卓廷、沒有721」和「罪魁禍首林卓廷」的口號,遊行到終點元朗警署,遞信舉報林卓廷。
七二一元朗白衣人襲擊事件,導致45人受傷送院。資料圖片
遊行期間,一批反修例人士在旁高喊反對口號,雙方一度口角,防暴警在場戒備。
高等法院裁定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上訴得直,撤銷早前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罪。林卓廷原本被判罪成及判監4個月,他上訴指,當時披露時任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游乃強因瀆職罪受查,而非條例訂明的防賄罪行,故不受條文所限,原審裁判官演繹條文嚴重錯誤。
44歲被告林卓廷被控於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21日及7月16日3次記者會上,向公眾披露721事件中,時任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游乃強被廉署調查,干犯《條例》第II部所訂罪行而進行,而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公眾或部分公眾披露該受調查人的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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