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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稱荃灣警署內遭強姦 少女促網民停止冒認發文

社會事

報稱荃灣警署內遭強姦 少女促網民停止冒認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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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稱荃灣警署內遭強姦 少女促網民停止冒認發文

2020年01月15日 08:14 最後更新:08:15

少女透過律師行發表聲明。

一名少女早前報警,指於9月底被捕後在荃灣警署內被數名警察強姦,並需到伊利沙伯醫院接受墮胎手術,警方其後證實接獲報案,但稱指控內容與調查結果並不吻合,案件引起各界關注。代表事主少女X的韋智達律師行昨晚發表聲明,指除了在2019年11月11及27日透過該律師行發表聲明外,X小姐未有就有關案件發表任何意見或發佈任何貼文。

代表事主少女X的韋智達律師行昨晚發表聲明。

代表事主少女X的韋智達律師行昨晚發表聲明。

聲明指出,X小姐留意到近日社交媒體及論壇上有人冒認其身份,在其不知情、未有授權及未有同意下,用其名義發佈多篇文章,令她感到十分憂心及苦惱。X小姐澄清自己從未就案件發表任何意見或發佈任何貼文,強調案件如有任何更新,只會透過該律師行發放。她又表示,感激香港人對其支持,但同時希望各界可以尊重其私隱,停止假借她的名義發布帖文。

代表事主少女X的韋智達律師行昨晚發表聲明。

代表事主少女X的韋智達律師行昨晚發表聲明。

另外,聲明附有4則疑冒認少女X身份所發布的帖文,分別刊於Twitter、連登及Instag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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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玩貓為名強姦18歲少女 地盤工罪成還柙候判

2024年02月22日 18:51 最後更新:20:29

一名地盤工人借玩貓為名強姦一名18歲少女,於高院被裁定強姦罪成立,還柙候判。

高等法院陪審團由22日中午退庭商議,到23日以6比1大比數,裁定被告陳俊君強姦罪名成立,法官將案押後至3月28日求情及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心理報告及事主創傷報告,期間被告還柙。

案情指,33歲被告陳俊君23年1月10日在院校群組認識18歲女事主,兩人交換聯絡資訊。6日後被告私訊女事主,相約兩日後到被告住所玩貓。1月20日兩人再次相約翌日到被告單位玩貓,之後強姦女事主,被告之後企圖給予女事主500元,但被女事主拒絕,女事主離開單位後馬上報警求助,被告則在警誡下聲稱女事主自願與他發生性行為。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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