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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翁疑醫療失誤亡 專家證人:拉貝他樂根本不應使用

社會事

病翁疑醫療失誤亡 專家證人:拉貝他樂根本不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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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翁疑醫療失誤亡 專家證人:拉貝他樂根本不應使用

2020年01月15日 14:47 最後更新:15:01

證人稱使用拉貝他樂根或成為間接死因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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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醫院疑因醫療事故造成患哮喘的七旬老翁死亡的案件,今在死因庭續審,威爾斯親王醫院深切治療部顧問醫生葉曉怡醫,以專家證人上庭作供。她在庭上稱,受爭議的藥物「拉貝他樂」根本不應使用,估計藥物是促成哮喘惡化及死亡的間接原因。她又,指醫生每次換喉時,都應用監察儀器確認喉管位置,直言「懷疑喉管有插錯,所以要換第二次」,並建議醫院應與病人家屬建立更好的醫患互信。

葉曉怡醫生以專家證人上庭作供。

葉曉怡醫生以專家證人上庭作供。

葉醫生供稱,解剖報告雖指死者死於呼吸衰竭及哮喘惡化,但「呢兩種情況好少會喺ICU死亡」,故對治療產生懷疑。她表示,拉貝他樂令氣管嚴重收窄,「應該避免用」,即使醫生於4時已經停藥,但藥物代謝需時,「唔係一停就無藥力」,估計用藥「可能同死亡有關」,但不是直接死因。

葉又懷疑醫生第一次換喉有誤,「如果無插錯,唔需要換第二次」。她表示,根據儀器讀數記錄,第一次插喉「應該係正確」,但仍建議醫生應用監察儀器確認喉管位置,因為「臨床測試可以唔準確」,又引述2011年一份醫學報告,稱「ICU有70%死亡都係同無用監察儀器有關」。

就著喉管鬆脫事件,葉表示由於醫院的數據記錄不全面,未能確定鬆脫的確實時間,及有否造成死者缺氧。但她表示,護士記錄情況後,醫生沒有發現,是反映「護理質素差」。她建議院方應將情況盡早通知家屬,以建立「醫患互信」,又建議醫院應建立更好的數據保存機制,以待有問題出現時,能全面追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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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工程師盲腸炎手術卻慘遭截肢 怒告醫院疏忽索賠9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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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歲男工程師因醫療失誤被迫截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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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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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ty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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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醫院賠償9000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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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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