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哈薩克斯坦浸大生被控藏武 羈押近兩月獲保䆁

政事

哈薩克斯坦浸大生被控藏武 羈押近兩月獲保䆁
政事

政事

哈薩克斯坦浸大生被控藏武 羈押近兩月獲保䆁

2020年01月15日 17:19 最後更新:17:41

獲保釋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哈薩克斯坦籍的浸大學生涉於理大衝突中,管有內含易燃液體的汽油彈,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裁判官一度要求調高保釋金及其母須留港照顧被告,方考慮批出保釋令。惟再次開庭後,控方突稱警方有意加控較嚴重的暴動罪,並已交予律政司考慮,遭羈押近兩個月的被告終獲准擔保外出至下月26日,期間等候相關鑑證報告及索取法律意見。辯方稱被告於8月下旬才來港,並不清楚反修例示威狀況。

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下令被告交出1萬元保釋金、母親人事擔保1萬元、兩名浸大教授分別兩萬元人事擔保、不可離港、與母居於浸大賓館、守每晚宵禁令、每周往警署報到及禁足彌敦道及佐敦道等一帶。

男被告Nukpi Abilkaiyr(19歲)被控於去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與佐彌道交界近燈柱DF0437A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汽油彈。

往下看更多文章

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