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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名師涉賄案 次被告唔知做打手及sit堂獲報酬係賄款

社會事

補習名師涉賄案 次被告唔知做打手及sit堂獲報酬係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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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名師涉賄案 次被告唔知做打手及sit堂獲報酬係賄款

2020年01月16日 17:45 最後更新:18:01

次被告指從未主動要過要對方給予報酬

西九龍裁判法院今午續審現代教育英文科補習天皇劉冠華Kris Lau捲入的DSE洩密案,次被告前考評局評卷助理出庭自辯。他表示有替首被告做Facebook「打手」及「sit堂」,並四度收取1000元作獎勵,「無一刻諗過係賄款」。他又認為自己向首被告洩露的並非機密資料,覺得自己並無違反保密要求。

首被告劉冠華。

首被告劉冠華。

次被告黃子軒(20歲)形容,首被告劉冠華(44歲)猶如自己的哥哥,16年5月起為劉做「打手」及「sit堂」的報酬為「零用錢」,亦從未主動要過要對方給予報酬。

辯方大律師問到,黃子軒在完成改卷工作當日,曾在whatsapp告知被告「好多人串錯sandwich 」、「PartA1 三份一人全對」等訊息,黃澄清只是「覺得得意同佢吹下水」,「唔覺得呢啲係機密資料」,認為自己沒有違反保密協議。

問到他對保密協議的理解,他認為是「唔拎走評分準則(marking scheme)」,「無話比全世界知自己做評卷員」,但可向適當的人透露。他又指,「覺得自己做到評卷員係件開心事,想同屋企人分享」,又視劉冠華為他的哥哥,所以向他報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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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館前高層涉索賄加控貪污 轉介區院月底提訊

2024年02月08日 16:12 最後更新:16:56

一間報館的廣告部前助理總經理涉嫌索賄及貪污,案件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轉介至本月29日在區域法院提訊。

被告涉向下屬索賄,當下屬取得活動贊助、並獲公司發放佣金後向下屬收賄約88,000元,繼早前被控3項串謀使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後,再被廉署加控5項貪污罪,案件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轉介至本月29日在區域法院與另外3項控罪一併提訊。被告准以3萬元現金保釋,其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不得離開香港。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新增的5項控罪分別指,43歲被告胡桁誌涉於2020至2022年期間,分別從銷售代表李國維及敖錦輝,收受5筆賄款,以協助兩人取得活動贊助。被告早前被控的3項控罪,分別指他涉嫌串謀李國維,向另外兩名銷售代表索取3筆賄款,以協助對方取得活動贊助,但遭拒絕。

同案被告李國維及敖錦輝早前分別承認5項行賄罪,李國維另外承認串謀使代理人索取利益罪,案件押後至3月6日在區域法院提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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