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許智峯入稟要求警方披露催淚彈成份 稱涉公共衛生

政事

許智峯入稟要求警方披露催淚彈成份 稱涉公共衛生
政事

政事

許智峯入稟要求警方披露催淚彈成份 稱涉公共衛生

2020年01月17日 13:28 最後更新:13:33

許稱:「警察有武器係手唔係大曬」

AP圖片

AP圖片

日前在網上發起「公民起訴抗警暴」眾籌活動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今到高等法院「兌現承諾」入稟要求法庭頒令警方公開近半年來所發射的催淚彈內化學成份,以便取得資料後方便日後申請禁制令或司法覆核,以禁止警方發射對人體有害的催淚氣體,許亦稱:「警察有武器係手唔係大曬」。案件已排期在2月12日上午10時30作訴訟前的文件透露,屆時將由林雲浩法官處理案件,預料審訊時間近30分鐘。

許智峯(左)及其代表律師楊浩然(右)。

許智峯(左)及其代表律師楊浩然(右)。

原告為許智峯,被告為警務處處長。入稟狀要求法庭頒令警方公開任何在香港島中區發射的催淚彈所含之化學成份,並就此提供有關書面供詞予其律師團隊及醫學顧問。

AP圖片

AP圖片

許智峯在庭外發言時指,近半年來警方反修例活動中毫無約束地作「催淚彈放題」,至今最少已使用逾16000枚催淚彈,所使用的催淚彈的生產地及化學成份均為不同,不少市民擔心催淚彈中含有山埃、二噁英等有毒氣體,但高官在立法會回應時則信口開河地說催淚彈不會影響市民健康。雖然警方以催淚彈來維持公眾治安屬公眾利益,但市民健康及公眾衞生的福祉更是更重要的公眾利益。催淚彈射中老人院及店舖的情況不時發生,一旦催淚彈內含有毒成分,如孕婦因此誕下畸胎,老人因此患癌,情況令市民極為憂慮,質疑警方會否負責日後任何可能性。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往下看更多文章

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