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非法強拆引發槍擊 前國土局職工變身23人涉惡團伙頭目獲刑)
1月17日,一起23人涉惡犯罪集團案在陝西省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所控罪名涉及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包庇罪。主犯曹曉輝獲刑十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60萬元。
曹曉輝曾經另一個身份是陝西西安藍田縣原國土局工作人員。
上游新聞記者獲悉,10年前一起拆遷引發的槍擊事件,讓曹曉輝及其背後的「打手」第一次進入公眾視野。
▲1月17日,一起23人涉惡犯罪集團在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圖片來源/碑林區檢察院
10年前拆遷引發的槍擊事件
2010年11月7日,幾聲槍響,讓藍田縣迎賓路一棟5層樓門前準備拆遷的挖掘機停止了轟鳴。
房主老畢的女婿用獵槍擊中了負責協商拆遷的張彥虎。張彥虎是陝西宏輝實業責任有限公司(簡稱宏輝公司)的工作人員。
槍擊事件,還要從拆遷說起。
2006年,老畢一家在藍田縣迎賓路蓋了一棟5層小樓,蓋好的小樓租給了一家火鍋店,租期8年。
2010年8月,一個名為「城市坐標」的房地產項目準備在此開發,張彥虎等人便來找老畢協商拆遷事宜。
2010年11月7日下午,由於拿不出拆遷許可證,老畢拒絕了對方協商的要求。但小樓的牆體上被噴塗上了「拆」字。隨後,用於拆遷的挖掘機在小樓周邊施工,火鍋店關門。
槍擊案當天上午,用於拆遷的挖掘機和十餘名手持鐵鍬的工人向小樓逼近,聞訊趕來的老畢和女婿趕到現場阻攔。
爭執中,老畢被打了兩拳,隨後他退回屋內準備防衛。沒想到,此時屋外傳來了槍響。老畢出門口看見,張彥虎倒在血泊中,其餘人四散逃離,女婿已不知去向。
上游新聞記者獲悉,事發當日,老畢女婿投案自首。張彥虎被槍擊中後送往醫院搶救,沒有生命危險。
時至今日,再回憶當年拆遷一事,一名鄰居表示,由於當時賠償的價格太低,很多住戶起初並不同意拆遷方案,但架不住拆遷者手裏拿著棍棒,也經不住騷擾。
公職人員辭職後成優秀企業家
上游新聞記者獲悉,老畢的女婿白某當時開槍,目標並非張彥虎,而是宏輝公司負責人曹曉輝。
「當時,老畢的女婿問誰是曹曉輝,張彥虎回答‘我是’之後,他便開了槍。」知情者告訴上游新聞記者。
判決書顯示,白某從車上取出砍刀,張彥虎便招呼保安上前。白某見人多,扔掉砍刀從車後備箱內取出一把獵槍,與張彥虎對峙。張彥虎指著自己頭說「有種往這打」,白某便用槍指向張彥虎的頭部。張彥虎將槍頭向下打壓時,白某持槍走火,致張彥虎左大腿受傷。
此時,6名保安上前,白某為嚇退保安,向地面開一槍,其中一顆鉛彈擊中一保安頭部,其餘人員四散逃離。
因白某自首,且認罪態度尚好,並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法院酌情從輕處罰。2011年6月22日,陝西省藍田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白某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由於拆遷引發槍擊事件,當地多家媒體曾前去採訪。宏輝公司負責人曹曉輝和藍田縣委宣傳部的工作人員對媒體解釋該工程情況。期間,曹曉輝承認該項目當時並沒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
外界並不知情的是,宏輝公司負責人曹曉輝的另一個身份,是陝西西安藍田縣國土局的工作人員。
2012年,曹曉輝辭去公職,次年,其成為宏輝公司和藍田縣宏輝購物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8年,曹曉輝還被當地評為優秀企業家。
藍田縣政府網站顯示,曹曉輝所辦公司已成為集酒店、影院、超市、健身等為一體的大型休閑購物廣場,累計上繳稅金450萬元。
上游新聞記者獲悉,2010年的槍擊事件並未對「城市坐標」項目產生多大影響,該項目順利施工、銷售。其後,該項目因延遲交房、面積不足等問題陸續被住戶舉報。
▲2018年5月3日,曹曉輝曾是被評為當地優秀企業家稱號。圖片來源/網路截圖
開發商老闆系國土局員工
2019年12月7日,當曹曉輝成為23人涉惡集團案主犯站在被告席上時,通過起訴書,多年前的內幕才得以出現。
2006年起,曹曉輝和陝西西安藍田縣原國土局同事趙某,先後成立陝西宏輝實業有限公司和藍田縣宏輝購物有限公司,經營範圍涉及超市、商場、房地產開發等項目。
因當時二人均為藍田縣國土局的公職人員,無法辦理企業經營許可,於是兩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東均為其親屬。
2012年,曹曉輝辭去公職,2013年成為上述兩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人趙某某退出。
公訴機關指控,曹曉輝自參與商業經營活動以來,為謀取更大利益,與張彥虎等人對當事人多次毆打,引發多起治安案件。其中,宏輝公司在開發房地產項目期間,非法挖取耕地土壤用於填平地基,造成10.74畝耕地中度毀壞。
公訴機關指控,此後,曹曉輝等人逐漸形成了「暴力違法在前,花錢了事在後」的行事方式,形成了以其為代表的宏輝公司在當地的強勢地位,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成立安保部,對敢打敢沖成員褒獎
2016年3月30日,曹曉輝與他人因瑣事發生衝突,導致自己受傷。隨後,曹曉輝連夜找人聯繫北京盛鼎護衛公司,要求僱傭保鏢。
同年4月,5名被告受雇來到藍田成為曹曉輝的保鏢。曹還要求5人幫他介紹會散打、懂搏擊的朋友前來。隨後,10餘人加入曹曉輝公司,兩個月後該公司成立了安保部,其成員工資遠高於一般員工。安保部的工作,便是體能和搏擊訓練,並設有定期考核,依據考核結果進行獎懲。
公訴機關指控,為了安保部成員遵守紀律、服從命令,曹曉輝要求成員「對違反公司規定、危害公司利益、威脅公司工作人員安全的滋事行為,採取果斷措施予以消除」,還承諾如造成人身傷害,一律由公司出面解決。
曹曉輝對於積極維護公司利益、敢打敢沖的成員予以「表彰和獎勵」,事後還安排人員以公司名義對被害人賠償,對被害人舉報進行施壓,授意安保部成員在公安機關調查時做虛假陳述,將實施的多起違法犯罪行為化解,使之沒有進入刑事訴訟程序。
安保部成員在曹曉輝授意、鼓勵、包庇、縱容的情況下,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屢生事端,實施了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一個在當地有惡劣影響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公訴機關還指控稱,安保部成員在曹曉輝的授意下,在購物廣場一帶,針對所謂不服從其管理的商戶和群眾實施了一系列強迫交易、借故生非、肆意毆打的違法行為,並對抗公安機關調查的違法犯罪行為。安保部還配有電警棍、催淚瓦斯等警用器材。
▲1月17日,涉惡犯罪集團23名被告人在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接受判決。圖片來源/碑林區檢察院
安保部被授意行凶毆打他人
2015年7月30日,宏輝公司與張某簽訂租賃合同,將藍田宏輝XY商場一樓入口臨街鋪位租給張某開設珠寶店,合同屆滿日期為2020年9月30日。
2018年8月8日,該公司在與張某合同存續期間,又與他人簽訂合同,擅自將張某的鋪位租給他人。
曹曉輝等人以調整商場規劃為由,單方面要求張某搬到商場後部,遭到拒絕。
2018年9月3日,在曹曉輝授意下,安保部多人對珠寶店強行封店。張某的丈夫李某與安保部成員發生衝突,多人對李某進行圍毆,致其頭面部多處受傷,雙眼鈍挫傷,左側六處肋骨骨折。此後,李某被抬至商場一樓警務室再次遭受毆打,並被人用塑料扎帶將雙手捆綁,實施非法拘禁。
之後,張彥虎又對珠寶店領班進行毆打,直至店員報警,李某才得救。
後經司法鑒定,李某全身多處骨折,屬輕傷一級,傷殘十級。2018年9月25日晚,珠寶店櫃枱被人搬離,被迫終止經營。
梯故障被困。期間,侯某用腳踢電梯門。
脫困後的楊某和朱某在商場停車場入口處,被張彥虎攔住,詢問踢電梯門一事,隨後發生爭執。
張彥虎召集安保部多名成員,並向曹曉輝彙報,曹授意「該收拾就收拾」。在停車場,雙方發生廝打,多人對楊某拳打腳踢致其倒地。後經司法鑒定,楊某為輕微傷。宏輝公司賠償楊某3.5萬元。
曹曉輝安排多人前往派出所做虛假陳述,稱楊某、朱某主動惹事,最終公安機關以治安處罰結案。
法院查明,自2016年7月至2018年9月,以曹曉輝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表面上採取合法組織形式,實際上在曹曉輝提供高薪刺激和經濟保障,並在其授意、蠱惑、包庇、縱容下,有恃無恐,屢生事端。在宏輝廣場一帶先後實施了一次強迫交易、三次尋釁滋事、一次包庇的犯罪行為,對商戶及周邊群眾隨意持械毆打,致三人輕傷、一人傷殘、一人輕微傷,嚴重破壞社會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2019年12月7日庭審時,共有23名被告人受審。曹曉輝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均不予認可。
2020年1月17日,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一審公開宣判,曹曉輝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零4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犯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50萬元;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8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1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60萬元,其餘被告人分獲有期徒刑6年至10個月不等。
上游新聞記者獲悉,曹曉輝等23人當庭未表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