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裁員,今年拖糧......

免費報章《都市日報》去年因財困裁員數十人,有傳拖欠被裁員工薪金,款項累計已近100萬元。勞工處表示關注事件,呼籲受影響員工前往就近的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尋求協助。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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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發言人指,根據《僱傭條例》,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工資給僱員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如有涉嫌違反《僱傭條例》情況,勞工處會作出調查。如有足夠證據,會向僱主提出檢控。

曾於港鐵站免費派發的《都市日報》,去年9月傳出財困消息,其後該公司稱獲日本買方收購,並向員工宣布轉型及裁減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