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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逾三成人曾因吸入催淚彈感不適 77%市民促公開成分

政事

調查:逾三成人曾因吸入催淚彈感不適 77%市民促公開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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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逾三成人曾因吸入催淚彈感不適 77%市民促公開成分

2020年01月19日 15:46 最後更新:15:54

56%受訪者認為警方使用的催淚彈方法及數量不合理。

社會示威持續,警方多次發射催淚彈驅散示威者。據公民黨調查指,77%受訪者認為政府應公開催淚彈成分,另有33%受訪者表示,自己或其家人曾因為吸入催淚彈,而構成身體不同程度的不適。

警察發射催淚彈。 資料圖片

警察發射催淚彈。 資料圖片

公民黨在去年12月19日至本月8日期間,以隨機抽樣方式訪問2971名市民,了解他們對於警方使用催淚彈的手法,以及對政府處理催淚彈殘餘物的意見。調查顯示,33%受訪者表示,自己或其家人曾因吸入催淚彈,而構成身體有不同程度的不適。另外,有56%受訪者認為警方使用的催淚彈方法及數量不合理。政府至今仍未公開催淚彈的化學成分,調查亦指,77%受訪市民認為政府應公開催淚彈成份。

警方多次發射催淚彈驅散示威者。資料圖片

警方多次發射催淚彈驅散示威者。資料圖片

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指,催淚彈曾射入民居、安老院、學校等地方,並指對長者、小童及長期病患者等做成影響。另外,潔服務業職工會總幹事杜振豪亦表示,清潔工人在工作時僅獲提供普通外科口罩及膠手套,保護裝備不足,並要求政府向清潔工提供培訓及足夠裝備。

警方施放催淚彈。資料圖片

警方施放催淚彈。資料圖片

防暴警發射大量催淚彈驅散示威者。(資料圖片)

防暴警發射大量催淚彈驅散示威者。(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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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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