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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與在場警員展開口角 促警冷靜停止挑釁市民

政事

許智峯與在場警員展開口角 促警冷靜停止挑釁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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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與在場警員展開口角 促警冷靜停止挑釁市民

2020年01月19日 18:02 最後更新:19:49

許認為,警方應給予時間讓在場人士離開

黑衣人下午在中環縱火及堵路,警方要求集會立即解散,其後爆發衝突,並在場發射催淚彈驅散。

港台截圖

港台截圖

下午近5時半,議員許智峯亦到達中環了解情況,並與在場戒備的警員發生口角。許智峯要求警員冷靜,以及停止挑釁市民,並指警方應給予時間讓在場人士離開。他又指,若警員離開,在場人士則會散去。

警員則回應指,並沒挑釁市民。其後,有警員作出廣播指,中環的集會已結束,要求在場人士立即離開,否則警方將作出拘捕行動。警員隨即返回行人路,並要求許智峯呼籲在場人士離開。警方其後繼續在附近布防,並多次在場舉行藍旗,又在中環站K出口外拉起橙色封鎖線,禁止市民前往遮打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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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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