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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暴警粉嶺站內截查途人 一男子被帶走

政事

防暴警粉嶺站內截查途人 一男子被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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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暴警粉嶺站內截查途人 一男子被帶走

2020年01月19日 23:00 最後更新:23:02

區議員羅庭德到場了解事件

港鐵粉嶺站晚上疑有人發生爭執,並有至少一名男子被警方帶走。

網民Chloe Sze Wing‎圖片

網民Chloe Sze Wing‎圖片

「北區連線」晚上發文指,事發在晚上約9時半,一名男子在粉嶺站被警員制服後,被帶到控制室,其後防暴警察到場。帖文又指,區議員羅庭德已在場了解事件,並協助被捕男生。而羅庭德其後則發文指,晚上9時半獲街坊告知,有青少年在港鐵火車站內有不合理對待,其後到場詢問警方事源,但指警方拒絕對話,亦未有職員交代事件。

另外兩名區議員,包括陳旭明及周錦豪亦在場了解情況。晚上10時許,在粉嶺站戒備及截查市民的防暴警已離開。現時未知該名男子被帶走的原因。

陳旭明FB圖片

陳旭明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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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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