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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再將記者身分證入鏡 警辯:不知直播中

政事

警再將記者身分證入鏡 警辯:不知直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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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再將記者身分證入鏡 警辯:不知直播中

2020年01月20日 13:48 最後更新:14:00

記者身份證被公開1分鐘

民間集會團隊昨午在中環發起「天下制裁」集會。警方在集會前,於中環及金鐘一帶截查可疑人士。一名記者在金鐘採訪期間被警方截查並要求出示身分證期間,有警員將其身分證遮擋鏡頭,令個人資料被公開近1分鐘。

郭嘉銓強調警方重視個人私隱,亦會配合私隱專員的調查。資料圖片

郭嘉銓強調警方重視個人私隱,亦會配合私隱專員的調查。資料圖片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早上在一電台節目上回應事件時指,已向相關警員了解,指有關人士並無穿上「記者背心」,警員不知其記者身分,也不知道他當時正以手機進行直播。而且對方被截查期間表現不合作,拿著手機在「揮舞擾攘」。

郭嘉銓認為事件不涉及紀律問題,並強調警方一直重視個人私隱,警方亦會配合私隱專員的調查。

去年12月26日,一名記者在大埔超級城被截查身分證時,警員一度將其證件擺近直播鏡頭前,記者的個人資料被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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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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