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ay提上訴

卡拉OK集團Neway在2010年因牌照及版稅問題,與專責卡拉OK音像版權的香港卡拉歌曲版權盟有限公司(簡稱:HKKLA)對簿公堂,案件歷時近10年後版權審裁處上月作出裁決,裁定HKKLA的版稅收費制度合理,下令Neway需向HKKLA支付2010年至2015年卡拉OK音像版稅。Neway不滿裁决,昨入稟高等法院為此案申請上訴,希望能推翻版權審裁處的裁決。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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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人為Neway Music Limited,答辯人為香港卡拉歌曲版權盟有限公司(Hong Kong Karaoke Licensing Alliance Limited;簡稱:HKK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