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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E生疑鐳射筆照警車無業男涉藏鐵鎚 兩人准保釋

政事

DSE生疑鐳射筆照警車無業男涉藏鐵鎚 兩人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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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E生疑鐳射筆照警車無業男涉藏鐵鎚 兩人准保釋

2020年01月21日 16:51 最後更新:17:02

兩被告准保釋~

本周日,一名應屆文憑試考生疑以鐳射筆照射警車被捕。事隔數小時,警方截查可疑無業男,並在其背囊搜出鐵鎚及登山杖等物。兩人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用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今分兩案於粉嶺裁判法院提訊。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4月23日,期間待警方徵詢法律意見及檢驗證物,被告獲准保釋候訊。

被告被遮陣包圍。

被告被遮陣包圍。

兩人准以現金10000元擔保、每星期往警署報到、不得離境、居於報稱地址,以及守每晚凌晨至6時的宵禁令。

學生吳志軒(17歲)被控於今年1月19日,在大埔公路元洲仔段近燈柱EA8354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枝鐳射筆及兩條操作鎖匙。

控方透露,當日傍晚約6時45分,警車途經上址,發現50米外的天橋有綠光照射司機及其中一位警員,遂前往天橋拘捕吳。

報稱無業的黃俊迪(23歲)被控於同日在大埔汀角路10號大元邨中央公園近14號燈柱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兩個鐵鎚、一枝登山杖、一個點燃器及一把多用途刀。

控方指稱,當晚約11時許,警方發現黃與一名男子坐在上址,旁邊有一個背囊,遂趨前截查,期間同行男子逃脫。該背囊內有涉案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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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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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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