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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等兩罪 劉頴匡准保釋

政事

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等兩罪 劉頴匡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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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等兩罪 劉頴匡准保釋

2020年01月21日 16:53 最後更新:18:36

禁足遮打花園及附近一帶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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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集會團隊召集人劉頴匡於本周日遮打花園期間,涉因不配合警方指示解散集會而被拘捕,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拒絕服從警務人員的命令兩罪。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4月14日再訊,並批准劉頴匡擔保申請,條件包括交出1萬元保釋金、1萬元的人事擔保金、禁足遮打花園及附近一帶、不准離港,以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兩次等。

劉頴匡由警員押往提堂。

劉頴匡由警員押往提堂。

控方表示,4名便裝警民關係組警務人員因劉頴匡煽惑非法集結而被圍毆致重傷,有兩人目前仍在留醫。劉頴匡早已認識案中其中一名警務人員,但仍要求他出示委任證,此舉旨在煽動公眾情緒。辯方反駁指,警務人員需向公眾確認身份,加上劉頴匡為集會負責人,有權要求警務人員出示委任證。

由於劉頴匡涉嫌於去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事件被起訴,故控方反對其擔保。惟裁判官批准他以現金一萬元擔保,其父親再作一萬元人事擔保,並遵守較嚴苛的保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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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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