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卧底探員搗倫敦金集團 35人被捕

社會事

卧底探員搗倫敦金集團 35人被捕
社會事

社會事

卧底探員搗倫敦金集團 35人被捕

2020年01月21日 18:20 最後更新:23:00

卧底到本地幾間倫敦金投資公司工作搜集證據

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司洪毅表示,由於倫敦金騙案在2018年有上升趨勢,因此商業罪案調查科在去年年初部署一個卧底行動,委派一名卧底探員到本地幾間倫敦金投資公司工作,並進行情報搜集及深入調查,以重點打擊以不良手法或非法詐騙投資者的倫敦金投資詐騙集團。

更多相片

卧底到本地幾間倫敦金投資公司工作搜集證據

行動期間,卧底探員了解投資公司的運作,亦調查涉案人物在公司中的角色。根據卧底探員的證據顯示,最少有40人被相關倫敦金公司以欺詐手法騙取逾5700萬港元。

他續指,商業罪案調查科昨日聯同刑事總部部門,派出200名警員昨日搜查全港53個地點,包括2個位於觀塘,以及2個位於灣仔的寫字樓。行動中,警方拘捕35人,包括29男6女,年齡介乎17至68歲。被捕者包括兩名集團主腦、公事董事、公事管理人士及投資經紀,眾人涉嫌串謀詐騙、洗黑錢、自稱三合會成員及販運危險藥物被捕。警方又檢獲電腦、交易紀錄、數簿、開戶文件及交易合約等。

洪毅又指,警方亦在集團主腦及骨幹成員住所,檢獲約20萬港元、25個總值逾100萬元名貴手袋、6萬總值逾50萬元的名錶。警方亦進行財富調查,共凍結涉案人22個銀行戶口,涉及1000萬港元。另外,警方亦考慮根據相關法例,充供涉案主腦所持有的兩個價值2000萬元的住宅物業。警方的拘捕行動仍在繼續,不排除再有人被捕。

警方又指,警方進行卧底行動中,派出探員先後到多間倫敦金公司進行深入調查,發現集團利用社交媒體接觸受害人,不法分子會裝扮成樣貌端莊的女經紀,並向受害人噓寒問暖以博取信任,又聲稱自己因投資倫敦金而有奢華生活。另外,集團亦會透過電話問卷調查以取得受害人的個人資料,以及是否有投資經驗等。警方又指,受害人投資金錢後,集團成員會拒絕他們取回金錢的要求,並將相關金錢用作個人消費。

行動期間,卧底探員了解投資公司的運作,亦調查涉案人物在公司中的角色。根據卧底探員的證據顯示,最少有40人被相關倫敦金公司以欺詐手法騙取逾5700萬港元。

他續指,商業罪案調查科昨日聯同刑事總部部門,派出200名警員昨日搜查全港53個地點,包括2個位於觀塘,以及2個位於灣仔的寫字樓。行動中,警方拘捕35人,包括29男6女,年齡介乎17至68歲。被捕者包括兩名集團主腦、公事董事、公事管理人士及投資經紀,眾人涉嫌串謀詐騙、洗黑錢、自稱三合會成員及販運危險藥物被捕。警方又檢獲電腦、交易紀錄、數簿、開戶文件及交易合約等。

洪毅又指,警方亦在集團主腦及骨幹成員住所,檢獲約20萬港元、25個總值逾100萬元名貴手袋、6萬總值逾50萬元的名錶。警方亦進行財富調查,共凍結涉案人22個銀行戶口,涉及1000萬港元。另外,警方亦考慮根據相關法例,充供涉案主腦所持有的兩個價值2000萬元的住宅物業。警方的拘捕行動仍在繼續,不排除再有人被捕。

警方又指,警方進行卧底行動中,派出探員先後到多間倫敦金公司進行深入調查,發現集團利用社交媒體接觸受害人,不法分子會裝扮成樣貌端莊的女經紀,並向受害人噓寒問暖以博取信任,又聲稱自己因投資倫敦金而有奢華生活。另外,集團亦會透過電話問卷調查以取得受害人的個人資料,以及是否有投資經驗等。警方又指,受害人投資金錢後,集團成員會拒絕他們取回金錢的要求,並將相關金錢用作個人消費。

警方又指,以卧底行動調查倫敦金是少有做法,並解釋指因調查倫敦金事件較有難度。警方續指,受害人的年齡介乎20至71歲,並以男子為主。牽涉的金額介乎5000元至612萬元,受騙時間則由半個月至1年不等。

往下看更多文章

5旬婦險墜「內地公安」騙局報警揭穿 警拘24歲冒警女侍應涉呃6人615萬

2024年04月18日 23:24 最後更新:23:31

警方以「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冒充警務人員」罪拘捕24歲報稱侍應的本地女子,共牽涉6宗騙案,涉款約615萬港幣。

警方早前接獲一宗電話騙案的舉報,52歲的報案人指於今年3月30日接獲一名自稱內地公安人員的電話,訛稱其牽涉一宗內地洗黑錢案件,其後一名自稱警務人員的女子接觸報案人,要求報案人交出銀行資料,報案人感覺有詐隨後報警。

警方調查後於4月17日以「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冒充警務人員」罪拘捕了一名24歲報稱侍應的本地女子,共牽涉6宗騙案,涉款約615萬港幣。

警方fb視頻截圖

警方fb視頻截圖

大埔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隊偵緝督察何嘉怡表示,該名24歲女子接觸52歲受害人,並且向受害人展示一張偽造的香港警察委任證及要求受害人簽署一份保密協議,以增加受害人對其信任。期間,該名24歲女子給予一部手提電話給受害人,並且要求受害人將自己的電話資料包括銀行戶口轉移至該部電話之上,以便稍後盗取受害人戶口內金錢。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受害人感到懷疑,在瀏覽警隊網上資訊後聯絡反詐騙協調中心後,揭發案件並成功阻止自己蒙受損失。警方隨後於上水區拘捕該名24歲女子。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大埔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隊接手調查,經過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再揭發被捕人涉及另外5單手法相似的案件,其在案中角色均為假冒警察接觸受害人,並提供手提電話給受害人藉以盜取受害人銀行戶口內的金錢。該6宗案件牽涉的受害人包括1男4女,年齡由22歲至67歲。

該名24歲被捕女子被暫控6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以及1項冒警罪,將會於19號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提醒市民,尤其是年青人,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二百一十章《盜竊罪條例》第十七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高度關注電話騙案,並呼籲市民如收到任何人的電話,用不同藉口索取金錢或個人資料,請緊記提高警覺,切勿輕易相信陌生人,另外對於不明來歷的網址或者電話應用程式,亦不可輕易下載。

若懷疑遇到騙案,可隨時致電警方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或直接打999報案。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