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兩學生六旬司機被控襲警藏武器 3案押後4月再訊

政事

兩學生六旬司機被控襲警藏武器 3案押後4月再訊
政事

政事

兩學生六旬司機被控襲警藏武器 3案押後4月再訊

2020年01月21日 17:46 最後更新:17:57

其中一名被告投訴遭警暴力對待

因本周日遮打集會被起訴的其餘3人今午亦解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包括兩名16歲學生及60歲司機,3人分別被指襲警和管有攻擊性武器。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3案押後至4月1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搜證。各被告期間准以現金擔保,條件包括不准離港及每週到警署報到等。襲警案被告在庭上投訴,被捕時遭警方暴力對待。

被告(前右)施振英、梁啟鋒(後排)。

被告(前右)施振英、梁啟鋒(後排)。

3名被告分3案處理。其中,60歲司機施振英涉嫌於2020年1月19日,在中環遮打道與會所道交界襲擊執勤警員A,被控一項襲警罪。案件押後至4月1日再訊,期間准被告以現金2千元擔保。辯方律師在庭上向裁判官投訴,被告被捕時,身無攻擊性武器,亦沒有反抗,但仍遭警方暴力對待,被打致頭破血流。

兩名同為16歲的學生,劉加明及梁啟鋒各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劉加明於2020年1月19日在中環愛丁堡廣場天星碼頭多層停車場外,管有鎚仔、手套、面罩、護目鏡等物品,意圖將其用作非法用途。另一少年都被指於同日,在金鐘樂禮街近金鐘地鐵站D出口,管有鎅刀、面罩、護目鏡、手套及雨傘。 兩案押同樣後至4月1日再訊,期間梁准現金1500元擔保,劉則以現金1000元擔保。

往下看更多文章

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