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眾區議員堅持「公民權利」命名,寸步不讓。

屯門區議員巫堃泰在社交網站發文,指在屯門區會中提出將委員會命名為「公民權利地區發展委員會」,但民政專員則建議將「公民權利」改為「公民參與」,被一眾區議員反對,最後議決以「公民權利」命名。

巫堃泰 Michael Mo FB

巫堃泰 Michael Mo FB

巫堃泰指,屯門區議會主席陳樹英因應民政事務專員意見,將「地區」兩字加到委員會名稱,並將議案付諸表決,大會議決此委員會名為「公民權利地區發展委員會」,因應民政事務總署建議此委員會只討論屯門區內公民權利相關事宜,但民政專員建議名稱改為「公民參與地區發展委員會」。

巫堃泰 Michael Mo FB

巫堃泰 Michael Mo FB

一眾議員發言反對及展開激烈討論,民政專員聲稱,如果委員會名稱超越地區諮詢組織職能,民政事務處會拒絕為委員會提供秘書服務。巫堃泰指,一眾區議員對「公民權利」堅持寸步不讓。

巫堃泰 Michael Mo FB

巫堃泰 Michael Mo FB

巫堃泰 Michael Mo FB

巫堃泰 Michael Mo 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