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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諾軒涉大聲公襲警 主控:議員無特權唔係大哂

政事

區諾軒涉大聲公襲警 主控:議員無特權唔係大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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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諾軒涉大聲公襲警 主控:議員無特權唔係大哂

2020年01月22日 14:18 最後更新:14:27

控辯雙方今結案陳詞~

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疑以「大聲公」襲兩警案,控辯雙方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結案陳詞。裁判官提醒主控官陳文慧只需說明重點,惟她仍發表長達30分鐘的言論,更揚言「記者無特權!議員無特權!無人有特權!唔係大哂,惡哂架!如果唔係點樣止暴制亂呀?」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暗諷她「作為主控嘅責任並非用任何手段將被告定罪,而係將事實放上嚟由法庭定奪,可能主控已經唔記得咗呢點。」

區諾軒。

區諾軒。

陳主控官直言3位警員證供均誠實可靠,無受盤問動搖,呈堂片段亦「無花無假」。她援引多宗案例,包括黃毓民擲水杯一案,指只要令事主憂慮到會受到即時或非法的武力,即使無直接身體接觸,仍可構成襲擊及毆打行為。她形容區當時「神情兇狠、發咗癲咁」大力敲打警員關志豪的警盾,更大叫「死X警」、「毅進仔」,進而令關受驚。關事後口供雖無提及受驚,但庭上「因為我問呀嘛!我問佢咪答囉!」,故即使口供及庭上證供有異,亦不影響證人可信性。區隨即將揚聲器放近警司高振邦的耳旁大叫,高曾四度警告區不果,而案例顯示嘈音攻擊亦可被視為毆打或襲擊。陳稱警員表現相當克制、盡忠職守,但傳媒及議員持續不合作,致警方使用適當武力清場,稱「唔係點止暴制亂呀!」

主控官陳文慧。

主控官陳文慧。

彭大狀則遂點反駁,指事實上並非如控方所指,區及譚文豪阻止警方推進,片段顯示警方早已在他們到場前停止推進。區當時情緒激動是因被警員重擊近頭部的揚聲器。彭大狀強調黃毓民一案中,事主梁振英無特別神情反應,故終上訴得直。而本案中的關警員並無任何反應,亦看不到受驚人士應有的反應。而關明知襲擊定罪要求,其口供卻隻字不提,庭上亦無解釋為何證供有出入。

主控官陳文慧(左)揚言無人有特權包括議員,左為區諾軒。

主控官陳文慧(左)揚言無人有特權包括議員,左為區諾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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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助理醉酒掌摑警員 襲警被判12個月感化令

2024年04月09日 15:36 最後更新:15:54

一名時任懲教助理23年醉酒鬧事掌摑警員後被控襲警,認罪被判12個月感化令,現時已被停職。

36歲被告、時任二級懲教助理的吳海威,23年在銅鑼灣一座商廈醉酒鬧事,並出手掌摑到場調查的男警員,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被告一直有主動接受精神治療,他受酒精影響、一時衝動下犯案,考慮到被告初犯、主動認罪,判處感化令,提醒被告要好好聽從感化官指示,尤其要改善飲酒問題。

案情指,被告去年5月在銅鑼灣耀華街的商廈內6個不同樓層尋找酒吧不果,返回大廈地下要求保安使酒吧開門,被告其後向接報到場警員大喊大叫,脫去自己上衣後又掌摑警員臉,警員推開被告並拿出警棍防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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