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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襲警案 辯方質疑藍旗警告不適用 控方:襲擊「顯而易見」

政事

屯門襲警案 辯方質疑藍旗警告不適用 控方:襲擊「顯而易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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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襲警案 辯方質疑藍旗警告不適用 控方:襲擊「顯而易見」

2020年01月22日 18:47 最後更新:22:32

案件明日繼續。

9月22日屯門襲警案下午續審,控方傳召另外兩名警員出庭作供,辯方指被告單人匹馬走到警方封鎖線前,質疑警方舉起「此為非法集會」的藍旗警告不適用於被告。有警員作供時手心寫上被襲警員號碼和拘捕被告的時間,被辯方質疑作供不誠實。辯方最後指出,控方未能提出證人不同意接觸的證據,「無得話睇片就知」,指案件缺乏基礎證據定罪;控方則反駁襲擊是「顯而易見」。案件明續。

被告莊子東。

被告莊子東。

被告莊子東(64歲,地盤工人)於去年9月22日在屯門V City被控兩項襲警罪。

控方下午傳召拘捕被告警員陳劍雲作供,陳指當日同袍勸喻被告不果才作出拘捕。當時被告已被制服,自己才上前詢問過程,受襲警員告知被告用腳踢其頭盔。陳其後幫手制服被告,「輕輕按住佢腳同身體」,其後亦有繼續安撫被告,惟被告繼續用粗言穢語辱罵警員。

證人警員鍾志豪(左)、證人警員陳劍雲

證人警員鍾志豪(左)、證人警員陳劍雲

辯方盤問指,警方雖舉出藍旗警告在場人士正在參與非法集會,但被告屬於「單人匹馬」走向警方封鎖線前,藍旗警告並不適用於被告。辯方又指,當時警方並非清場,被告在處地方亦非禁區,被告當時有權走到封鎖線前。陳則反駁他不能肯定被告是否正在參與非法集會。

另一證人警長鍾志豪其後被傳召作供。他指當時目睹被告慢慢走近警方封鎖線前,大叫「我要同你地隻揪!」鍾當時回應:「我哋只喺執行職務,喺唔會同你隻揪。」他又指,當時被告滿臉通紅,以為他醉酒,又指被告把雨傘扔下後,大叫「我把遮喺邊呀?」鍾其後指示雨傘位置。他指當時被告曾捉住受襲警長頸、胸口位置,受襲警長退後,自己也遭被告捉住盾牌。他又指,起初警方僅打算控告被告「阻差辦公」,其後目睹被告用腳踢警員頭盔近嘴角位置,不願合作,受襲警員便拘捕並改控為襲警,「個腳都有衝擊力」。

證人警員鍾志豪(左)、證人警員戚健暉

證人警員鍾志豪(左)、證人警員戚健暉

辯方其後質疑受襲警員曾拉扯被告,致被告失平衡才倒向警員方向。陳則後駁如非必要,警員不會想和被告有任何身體接觸。辯方又指控鍾「先入為主」,主觀認為被告不合作和具有攻擊性,才認為被告拉扯受襲警員。

其後辯方發現,鍾在手掌上寫上兩名受襲警員編號和第二次控罪拘捕時間,質疑鍾有意隱瞞控罪時間,作供不誠實。鍾則力陳自己隸屬總部,不可能記得所有警員號碼,為了便於作供才將號碼寫於手上。辯方律師又問:「喺咪好似講大言畀人斷正,好緊張?」鍾反駁:「真喺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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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灣河開搶案 中槍「熊仔餅」周柏均放棄上訴囚6年

2024年03月26日 16:59 最後更新:17:44

兩名男子被控2019年11月在西灣河企圖搶劫及阻差辦公,早前裁定罪成,分別判囚6年。兩人原訂26日於高等法院上訴定罪及判刑,其中一人表明放棄上訴,上訴庭擇日處理。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2019年11月11日「大三罷」,綽號「熊仔餅」的21歲男生周柏均在西灣河試圖搶槍而被交通警開槍射中右腹,與舊同學胡子鍵同被控企圖搶劫和阻差辦公2罪。周柏均另被控於同日同地,企圖從警員的合法羈押逃脫。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周柏均早上表明放棄上訴,胡子鍵則會繼續上訴企圖搶劫罪,但放棄上訴阻差辦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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