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准保釋
大批示威者於昨日凌晨在旺角洗衣街堵路,警方當趁制服一名越南籍青年,並控以一項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今早押解至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押後至下月20日,以作進一步調查,被告保釋期間須守宵禁及禁足等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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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下令被告交出2000元保釋金、不可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守每晚8至6時的宵禁令、每周往警署報到及旺角洗衣街、上海街等一帶。
報稱無業、持越南籍的男被告林啟源(19歲),被控於今年1月22日在旺角洗衣街62號得寶大廈外,將垃圾桶及鐵欄杆由行人路拖至行車路,相當可能導致社會安寧受破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