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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洗衣街堵路 越南籍青年准保釋守禁足令

政事

涉洗衣街堵路 越南籍青年准保釋守禁足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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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洗衣街堵路 越南籍青年准保釋守禁足令

2020年01月23日 14:23 最後更新:14:39

被告准保釋

大批示威者於昨日凌晨在旺角洗衣街堵路,警方當趁制服一名越南籍青年,並控以一項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今早押解至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押後至下月20日,以作進一步調查,被告保釋期間須守宵禁及禁足等命令。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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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下令被告交出2000元保釋金、不可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守每晚8至6時的宵禁令、每周往警署報到及旺角洗衣街、上海街等一帶。

報稱無業、持越南籍的男被告林啟源(19歲),被控於今年1月22日在旺角洗衣街62號得寶大廈外,將垃圾桶及鐵欄杆由行人路拖至行車路,相當可能導致社會安寧受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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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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