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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警截查被控阻差辦公 23歲無業漢獲撤控

政事

拒警截查被控阻差辦公 23歲無業漢獲撤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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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警截查被控阻差辦公 23歲無業漢獲撤控

2020年01月24日 11:42 最後更新:11:49

男子獲准以2000元自簽守行為12個月

23歲男子去年11月初,在九龍城碼頭拒絕接受警方截查,被控一項阻礙公職人員罪。被告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獲撤回控罪,准以2000元自簽守行為12個月,以及支付堂費300元。

被告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獲撤回控罪。 資料圖片

被告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獲撤回控罪。 資料圖片

被告陳譽升,被指於去年11月2日,在紅磡新碼頭街九龍城碼頭外,阻礙獲合法授權執行公務的警員26136周俊鴻。

案發當日晚上7時許,涉案周警員在巡邏其間,在九龍城碼頭看到被告四處張望,發現警員後更欲離開現場,周警員遂上前截查,要求被告出示身分證。惟被告情緒激動,周警員作出四次警告後仍拒絕合作,更一度想逃走,遭警員制服及拘捕。被告當時身上並無搜出任何攻擊性武器或可疑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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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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